陸證監會推五大舉措,允許外資可控股合資券商

2018-04-30 MoneyDJ 0

在逐步開放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方面,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範圍需與控股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在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方面,將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調整為「應符合國家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