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投信削價競爭銷售基金,最重可禁募

為了強化我國投信之健全經營,避免投信削價競爭銷售基金,金管會昨(15)日預告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辦法,要求投信業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亦不得支付通路過高的佣金;金管會並考慮自明(2021)年起啟動專案金檢,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予以開罰,最重可禁止新基金募集申請。

金管會指出,為健全投信事業業務經營與保護投資人權益,將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辦法,增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合理收取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之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包含基金經理費及通路報酬費,並預計於2021年上路。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目前投信業者銷售基金向投資人收取之手續費,當中約7、8成為付給銷售通路,但近期卻出現投信業者收取的經理費用越來越低、而給付給通路的報酬費用越來越高的現象;原因很可能是新發行基金為了搶市占率而削價競爭,然而,投信業者應該合理考量基金發行成本與利潤,不能盲目削價競爭而侵蝕合理利潤。

證期局強調,未來投信業者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來招攬業務,並且考慮於2021年啟動專案金檢,以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執行;而若有業者違反規定,得處以糾正、警告等,若情節重大,甚至可禁止投信新基金之募集。

MoneyDJ 新聞 2020-09-16 07:38:17 記者陳怡潔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