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鴻機密竊盜案犯嫌認罪,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此前觸控大廠宸鴻集團傳出有內鬼盜竊機密給中資企業,如今已進入認罪協商的階段。

據《蘋果日報》消息指出,台中地方法院 2 日已依洩漏營業秘密罪判宸鴻機密盜竊案被告莊姓副理 1 年 4 月徒刑,緩刑 2 年,另須繳公庫 10 萬元。

宸鴻發現在 2018 年初,被告莊男一再透過電子郵件企圖夾帶機密技術檔案外傳給中國天馬微電子公司,不過因為有採多層保密程序及分級分類的內部管制程序保護,所以發現異常後,被迅速通報。不過莊男一直辯稱,這些只是過時技術而非營業秘密,且這只是為了與客戶打好關係。

據調查,這些技術研發成本近 6 億,且有近 80 億元的產品應用價值,所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決定進行起訴,且因莊男當時無悔意,所以檢察官請求法庭從重量刑。如今,案情有更進一步的發展,宸鴻集團在承諾可從寬處理的條件下,經庭外調解令莊男進行認罪協商。

目前雙方以約 50 萬元賠償達成和解,而宸鴻則主動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莊男僅坦承自己的犯罪行為,實際上仍未說出與中國企業聯絡的細節。另外,與其接頭的葉女也是台灣人,案情可能還有後續,值得持續關注。

(首圖來源:宸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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