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當沖降稅再延長44個月至2021年底

趕在當沖降稅政策將於4月底屆滿之前,立法院財委會昨(9)日初審通過證交稅條例修正案中的當沖降稅優惠延長措施,將當沖降稅實施期限再延長44個月(三年八個月)20211231日止,並將自營商納入適用對象。

立法院於去(2017)年修正通過證交稅條例修正案,自去年428日起,當沖交易的證交稅稅率從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5,實施一年至今年427日為止。自當沖降稅上路後,台股流動性轉佳,去年523日起台股更開啟了史上最長萬點行情至今。因降稅後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日均成交值較降稅前一年上升,當沖交易量的增加已經可彌平調降稅率帶來的稅損,因此行政院提案延長降稅措施,並將證券商自營部位的當沖交易納入降稅範圍。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通過將當沖降稅實施期限再延長44個月至20211231日止,並將自營商納入適用對象;市場預期,當沖降稅延長將有助維持台股動能,也可望吸引更多外資投資台股。

財政部長許虞哲則指出,屆時將視成效再研議是否要繼續延長、甚至常態化實施或是落日。

MoneyDJ 新聞 2018-04-10 08:04:4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