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簽CEPA投資協議,CEPA範疇擴大至非服務業投資

大陸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昨(28)日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簽署了大陸與香港《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將CEPA涵蓋範圍進一步擴大至非服務業,並將「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經貿合作納入CEPA內。上述兩個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資協議》將於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大陸商務部表示,上述兩項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CEPA投資協議》是CEPA的全新子協定,涵蓋投資准入、投資保護和投資促進等內容,開放程度高,保護力道大,將為兩地經貿交流與合作提供更加系統性的制度化保障。在投資准入方面,進一步提升兩地間的投資自由化水準。繼《CEPA服務貿易協定》之後,大陸在市場准入方面再次單獨對香港採用「負面清單」開放方式,這也是大陸首次以「負面清單」方式對外簽署的投資協定。

根據該協定,大陸在非服務業投資領域僅保留了26項不符措施,在船舶、飛機製造、資源能源開採、金融市場投資工具等方面採取了更加優惠的開放措施,並明確了在投資領域繼續給予香港最惠待遇,這將使香港繼續保持大陸對外開放的最高水準。在投資保護方面,《CEPA投資協定》對投資的徵收補償、轉移等,給予國際高水準投資保護待遇。

大陸商務部也指出,《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的重點內容包括,一是針對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設置了專章,將透過建立工作聯繫機制、搭建交流平台等方式,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二是設立次區域經貿合作專章,內容包括推進和深化兩地在泛珠三角區域及前海、南沙、橫琴等重大合作平台的經貿合作,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建設,支持香港參與大陸自貿試驗區建設等;三是在重點領域合作方面,進一步深化兩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業合作、智慧財產權合作等十四個重點領域的合作。

大陸商務部表示,大陸與香港互為最重要的投資夥伴,將進一步擴大對香港的開放,保持CEPA作為大陸對外開放的最高水準,這將直接惠及香港投資者在大陸的投資、創業,保持香港的競爭優勢,為香港的繁榮穩定發展提供新的空間和創造更有利條件;透過《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定》,把支援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次區域合作的內容納入其中,使香港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深度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大局,有利於大陸與香港經濟的全面深入融合,實現共同發展。MoneyDJ 新聞 2017-06-29 10:23:4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