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P2P網貸規模大 人行金研所:應速定監管措施防風險

20141206-ChinaFund大陸人民銀行旗下《金融時報》今(31)日刊登了人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的文章表示,近期大陸互聯網金融產業呈現出風險多發態勢,須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體系,並統籌中央和地方監管,消除互聯網金融監管死角,提高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能力;而在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時,應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從事的業務進行區分,且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

姚余棟指出,目前從大陸互聯網金融機構所實現的金融功能來看,發展較快的業態類型主要包括協力廠商支付、P2P網貸、眾籌融資和互聯網金融產品銷售等;協力廠商支付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一項基礎性業務,對協力廠商支付的風險防範,大陸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監管框架,至於其餘3類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監管,則尚未形成較完善的監管體系。

姚余棟指出,P2P網貸由於業務規模大、風險傳染性強、極易出現非法集資和網路詐騙行為,是現階段互聯網金融業風險爆發最集中的地方。根據網貸之家資料顯示,截至今(2016)年3月,大陸共有P2P網貸平台2,497家,貸款餘額6,499.7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民營P2P網貸平台數量占比90.79%,貸款餘額占比39.21%;在風險暴露方面,P2P網貸平台累計停業及問題平台數為1,523家,除兩家國資系問題平台外,剩餘均為民營系P2P網貸平台,應儘快制定P2P網貸監管辦法。

同時,姚余棟也表示,應不斷規範大陸眾籌融資和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銷售行為,根據互聯網金融機構實現的不同功能,分類出臺相關監管制度和辦法,防止互聯網金融機構風險的相互傳染,切實保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姚余棟表示,大陸互聯網金融業的野蠻生長階段已接近尾聲,新設平台數目逐漸下降,行業風險正處於集中爆發階段;同時,政府已開始對行業進行規範,顯示大陸互聯網金融業正向規範發展階段過渡,在此階段,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管,同時也應透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MoneyDJ 新聞 2016-05-31 12:50:01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