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辦法草案出爐 市場迎資金活水

金管會昨(25)日公布「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草案,境外資金匯回將可投資涵蓋上市櫃股票、債券、投信基金、權證和保險商品等各類相關金融商品,市場預期,將可為台灣金融市場挹注上千億元資金活水。

金管會指出,為因應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從事投資,金管會將於近日預告「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草案,規範個人或營利事業自境外匯回稅後資金之25%從事金融投資之資金管理運用相關事項。金融投資範圍包括政府債券、公募公司債、金融債、國際債券、上市()及興櫃公司股票、投信基金、期貨ETF、指數投資證券(ETN)等國內有價證券,並得以避險目的買賣上市()認售權證及從事期貨或選擇權交易。另個人亦得在匯回稅後資金3%額度內投保國內保障型及高齡化保險商品。

有關屆滿年限分年取回規範,金管會指出,自境外匯回從事金融投資之資金,應自其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屆滿五年、六年分別得取回三分之一,屆滿七年得全部取回;另依該條例第六條第二項後段規定,資金未從事實質投資及金融投資者,應於外匯存款專戶存放達前開年限後,始得分年取回。

MoneyDJ 新聞 2019-07-26 08:21:12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