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在線》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定案,5.5元是否合理?

(圖說:上緯竹南海洋風場離岸風電風機)

經濟部能源局2018年年底丟出2019年躉購費率草案,因為下調躉購費率至5.1元等變動,引發開發商反彈,恐將影響到仍有風場未取得適用費率的6大開發商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北陸(NPI)、達德(WPD)、台電、中鋼(2002)。


(圖說:考量台歐成本不同,躉購費率重新回升至5.5元)

引發爭議後,能源局緊急邀請開發商一併會商,再依據開發商成本等相關資訊,最後於1月30日正式敲定了2019年度躉購費率,固定20年為5.516元/度,恢復階梯式費率前10年6.2795元/度、後10年為4.1422元/度,滿發小時也上調至4,200度/瓩~4,500度/瓩。對新版費率來看,開發商希望恢復的階梯式費率也重新浮現,前期開發成本無虞,不過以固定躉購費率5.5元來看,對於開發商仍是在損益兩平左右的金額,後續如何實踐供應鏈在地化,會是一大挑戰。

究竟什麼是躉購費率?


(圖說:能源局公告之躉購費率公式)

躉購費率首見於2000年,由德國政府所發明,是為了鼓勵業者開發再生能源,透過躉購保障收購價格,讓業者能夠穩定獲利,提高投資開發意願。躉購制度與所謂政府補助不同,補助是所有費用全由政府吸收,躉購費率一旦固定以後,無論開發廠商遇到何種障礙、需要投入更多費用,都不會再得到額外的資助。

以台灣離岸風電舉例,即使開發商可能在風場建置妥當後,可能受到颱風侵襲,部分風機產生損壞、或是水下基礎受到破壞,政府也不需要再負擔更換與維修風機的成本,而是由開發商自行吸收,由他逕自承受風險,所以躉購費率並非是讓全民為再生能源買單,而是保障這項再生能源計畫,有人願意跳進來進行開發。

各國躉購費率金額與台灣比較


(圖說:隨英國風場規模擴大,購電費率才逐漸降低)

此次離岸風電最受外界爭論不休的議題在於為什麼歐洲風場競標價格能夠來到動輒2.3~2.5元的低價,甚至連台灣此波風場規劃當中競標金額也低至2.2、2.5元,但2018、2019年的躉購費率卻仍在5.8、5.1的高價呢?

事實上,台歐兩地風場開發資歷不同。相較台灣剛剛起步,歐洲風場開發行之有年,丹麥更有近20年以上的歷史,建立有完整產業供應鏈,且綜觀歐洲風場規模,至2018年已達18.5GW,有超過105個風場,遍佈在11個國家,這樣的規模當然能夠支撐相關產業發展,也因為規模成長、讓製造成本逐年下降。

而台灣風場競標能夠降低的關鍵,也是受惠於高價的固定躉購費率,以這次競標得標廠商加拿大北陸與丹麥沃旭來看,都是因為先取得了大規模的固定躉購費率風場,才能夠向供應商以規模採購壓低成本,也才使低價取得的競標風場成為可能。


(圖說:套入美國、法國建置成本計算後,台灣躉購費率並不高昂)

追溯過去歷史歐洲的躉購費率其實欠缺公平。因此,中鋼王錫欽副總曾於離岸風電論壇上,以與台灣相同在近期開始發展離岸風電的法國與美國為例,美國第一個風場,每MW建置成本高達3.7億台幣,是歐洲成熟地區建置成本1.05億台幣的3.5倍。法國可善用歐洲鄰國資源,所規劃2021~2022年完成的兩個風場,建置成本也要1.81億台幣/MW,是歐洲成熟地區的1.7倍。

以能源局先前估算的草案,躉購費率5.1元台幣,所採用的建置成本只有1.55億台幣/MW,低於美國,更低於可享受供應鏈的法國,明顯不合理。再以法國建置成本1.81億元/MW代入躉購費率公式,則會得到5.9548元/度的結果,如此看來,無論是5.1元、5.5元、5.8元,對於幾無相關供應鏈,並且具備在地化要求的台灣來看,都稱不上是高昂的代價。

台灣離岸風電的機會與挑戰

如今拍板定案的2019年躉購費率5.5元,部分開發商評估在已經是損平邊緣,要能夠大幅從台灣因為規模小、價格較高的在地供應鏈進行採購也相對更為困難;但業界也指出,倘若未來政府能夠有規劃地長期持續釋出後續將開發的風場,讓廠商能將產線設備的折舊延長、規模放大,相關成本才能下降,才有望讓台灣供應鏈的價格更有競爭力。

而發展離岸風電這樣一個產業,對台灣的業者而言,其實帶來不少新機會。以台船(2208)為例,台船董事長鄭文隆曾在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結盟場合上感慨的表示,台灣並非不具備工程技術,但卓越的工程成果,像是高鐵,都聚集在陸地上,因為歷史背景種種原因,海上工程相對起步很晚,如今離岸風電,就是一項跨入海事工程的大好機會。台船也希望能夠貢獻過去船舶防蝕的經驗,以及透過與歐洲極具經驗的團隊合作,跨入海事工程領域,未來能夠透過安裝風機、協助風場運維,開創新的業務。

MoneyDJ 新聞 2019-02-19 11:03:33 記者劉莞青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