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境外投資者獲利繼續在大陸投資,可免徵預提所得稅

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昨(28)日聯合發佈《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問題通知》,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大陸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於鼓勵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將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

新華社報導,大陸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對境外投資者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實行源泉扣繳,減按10%的稅率或按稅收協定優惠稅率徵收預提所得稅。此次對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是落實今年8月發佈的《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通知》有關要求,旨在進一步積極利用外資,促進外資增長,提高外資品質,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中國投資。

通知中明確表示,境外投資者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一是直接投資的形式,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二是境外投資者分得利潤的性質應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來源於居民企業已實現的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三是用於投資的資金(資產)必須直接劃轉到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帳戶,不得中間周轉。四是鼓勵類專案的範圍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所列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或《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大陸財政部表示,為最大限度體現政策效果,釋放吸引外資的積極訊號,該《通知》明確表示,暫不徵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即境外投資者在2017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以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直接投資可適用此《通知》規定。MoneyDJ 新聞 2017-12-29 13:44:32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