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金融創新邁步 立院三讀通過金融監理沙盒法案

立法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被稱為金融監理沙盒的「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未來業者可在排除現行法規之約束、但不得規避「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制法」的情況下,申請從事金融業務創新實驗,實驗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年。

金融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為一種創新機制,讓業者能在特定範圍內,排除現行法律,以從事需經特許的金融業務實驗。目前全球僅有英國、新加坡、香港等少數國家實施;而台灣在今日法規三讀通過後,更成為首個將監理沙盒機制實質入法的國家。

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創新實驗期間,以1年為限,但創新實驗期間屆滿1個月之前,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以一次為限,且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而若創新實驗內容涉及應修正法律,延長則不以一次為限,但全部創新實驗期間不得超過3年。

台灣通過的期限遠比英國的36個月、新加坡69個月、澳洲12個月更長,也是目前全球最長的實驗期間,可讓申請實驗金融創新的業者能有更長的時間驗證。

MoneyDJ 新聞 2017-12-29 15:58:2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