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十大數位突破性創新企業 騰訊/阿里巴巴入榜

國際研究暨顧問機構Gartner(7)日公布亞太地區十大數位突破性創新企業名單,其中包括騰訊、阿里巴巴、百度、螞蟻金服、京東、滴滴、小米、日本雅虎、Naver、陸金所等。

Gartner指出,亞太地區頂尖數位業者對全球性企業來說,既是威脅也是契機,忽視這一點的資訊長必須自負風險,特別是在打造或擴建數位企業時,資訊長應儘快找出亞太地區最重要的突破性創新業者,並與策略規劃團隊合作,決定到底該與這些數位巨擘合作還是競爭。

Gartner預測,2021年前將有80%的傳統企業因突破性創新所造成的競爭或無力達成突破性創新,而流失10%市佔率。

Gartner研究總監呂俊寬表示,全球性企業的資訊長與IT主管都熟知Google、臉書、亞馬遜和蘋果等美國出身的數位巨擘,但卻鮮少人了解亞太業者如何在數位商業領域達到突破性創新。

呂俊寬指出:「如果沒有按照明確的商機分類來徹底研究亞太地區的突破性創新數位業者,就無法確實將全球性IT投資列為首要任務。亞太地區的GDP成長率是全球市場的1.6倍,像行動支付等技術的採用率就比其他地區高出許多,且此市場能觸及17億網路用戶。在中國與美國數位巨擘於全球市場進行的突破性創新競爭下,沒有廠商能置身事外。」

Gartner也指出,數位突破性創新業者能支援或提供數位方面的突破性創新。Gartner將數位突破性創新業者定義為「任何足以造成某個文化、市場、產業或流程中,因數位功能、通路或資產所產生或藉此傳達之基本期望與行為產生偏移的實體。」

Gartner並表示,為了選出亞太地區頂尖的數位突破性創新業者,Gartner採用的模型考量了三種因素(規模、觸及率與豐富性),冀測量出企業對突破性創新四大元素(科技、商業、產業與社會)的影響力。從這些觀點所衍生的投資優先考量因素,可替未來創新提供清晰的方向。

MoneyDJ 新聞 2017-11-07 13:32:19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