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自由化政策 最快10月底上路

經濟部昨(18)日舉行電價費率審議會,因應電業自由化,經濟部拍板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透過台電電網輸配電的費率,最快10月底,用戶就能買到再生能源發電的「純綠電」,也代表了綠電自由化的正式上路。

在電業法修法後,未來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傳統發電業均可直接賣電給用戶,但業者的電力若透過台電電網代送,需繳交「過路費」。經濟部昨日在電價費率審議會中確認了各燃料經台電電網的「過路費費率」,零碳排的再生能源業者的電力若直供用戶,每度電僅需多付0.027元過路費;而若經由台電電網代輸,每度電則需多付0.0547元,最快今年10月底,發電業者就能依此費率自由售電。

能源局電力組組長組長吳志偉指出,本次會議訂定了輸配電業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轉供配電等4項費率,相關費率將於本月底公告,待相關施行子法公告之後,最快10月底,再生能源業者就可以向能源局申請直供、轉供業務,打破過往再生能源發電只能賣給台電、而用戶也只能向台電買電的單一路徑。第一次費率將適用至201812月,而未來費率將在每年9月左右調整。

MoneyDJ 新聞 2017-09-19 08:22:32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