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未來2年擬依序調降太陽能電站、陸上風電併網電價

大陸國家發改委昨(26)日表示,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及時反映不同類型新能源發電技術進步、成本下降情況,合理引導新能源向負荷集中地區投資,按期實現平價併網,緩解補貼資金缺口,發改委於近日發出通知,分資源區降低太陽能電站、陸上風電標杆併網電價,分散式太陽能發電補貼標準和海上風電標杆電價則不作調整。

通知規定,明(2017)年1月1日之後,一類至三類資源區新建太陽能電站的標杆併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65元(人民幣,下同)、0.75元、0.85元,較去年分別下調0.15元、0.13元、0.13元;同時明確表示,今後太陽能標杆電價根據成本變化情況每年調整一次。另外,2018年1月1日之後,一類至四類資源區新核准建設陸上風電標杆併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40元、0.45元、0.49元、0.57元,較2016-2017年電價每千瓦時降低7分、5分、5分、3分。

大陸發改委指出,為繼續鼓勵分散式太陽能和海上風電發展,通知中規定,分散式太陽能發電補貼標準和海上風電標杆電價不作調整;同時,為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形成價格的作用,鼓勵各地繼續透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各類新能源專案業主和併網電價。

大陸發改委也指出,調整後的標杆併網電價,在現有技術水準下能保障太陽能發電項目獲得合理收益,繼續保持新能源項目投資吸引力,促進太陽能全產業鏈健康發展。同時,保持分散式太陽能發電價格不降低、少降低大陸東部地區太陽能發電價格,有利於合理引導太陽能產業優化佈局,鼓勵東部地區就近發展新能源,減少煤炭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促進大氣品質改善。

此外,大陸發改委表示,適當下調太陽能電站和陸上風電標杆併網電價,有利於減輕新能源補貼資金增長壓力。根據目前太陽能、風電發展速度測算,2017年太陽能電站標杆併網電價下調後,每年將減少新增太陽能電站補貼需求約45億元;2018年陸上風電價格也降低後,每年將減少新增陸上風電補貼需求約15億元,合計每年減少新增補貼資金需求約60億元。MoneyDJ 新聞 2016-12-27 09:58:28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