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投資誘因 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調高1.29%

solar-624x468.jpg經濟部於昨(4)日召開會審議明(201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為提高投資誘因,會中決議除了陸域大型風電、川流式水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維持聽證會公告之費率外,其他包含太陽光電、陸域小型風電、離岸風電及地熱發電費率均調升,其中太陽光電調升約1.29%,同時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也將給予費率加成6%,費率加成後水準將與今(2016)年度相當。

經濟部表示,會議決議除建議2017年度太陽光電不採競標機制,期初設置成本不依國際預估成本降幅調整,躉購費率將相較聽證會公告之數值提高約1.29%外,陸域小型風電及離岸風電部分,則決議調整費率計算參數,躉購費率相較聽證會公告數值分別提高5.22%1.00%。地熱發電部分,則考量國內尚無實際商轉案例,為鼓勵業者投入,決議維持2016年度的躉購費率。

能源局也指出,為鼓勵北部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15%;裝置容量10MW以上之地面型及水面型(浮力式)太陽光電設備,於次年630日前完工者,其躉購費率適用完工時前一年度當年度之上限費率;屋頂型及不及10MW之地面型與水面型(浮力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屬第一型或第二型發電設備,且於同意備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完工者;或屬第三型發電設備,且於同意備案之日起四個月內完工者,適用同意備案時之上限費率;2017年仍延續實施離島費率加成15%

MoneyDJ 新聞 2016-10-05 08:53:10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