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29)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草案」。財政部指出,考量國內債券市場仍處於低利狀態,為避免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恢復課徵證券交易稅,影響企業籌資及經濟發展,又為配合金管會活絡債券市場及發展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目標,將繼續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延長停徵期間將長達十年。
財政部指出,106年1月1日起到115年12月31日止,將繼續暫時停徵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該修正草案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於近期核轉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MoneyDJ 新聞 2016-09-30 09:09:2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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