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整頓互聯網金融,要求證券期貨商啟動全面自查

20150818-RMB陸媒報導,近期大陸多家證券公司收到所屬地證監局下達的《關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類機構就互聯網業務開展情況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結束後,證監局將抽選部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據瞭解,此次檢查為證監會統一部署,各地證監局遵照執行;按通知要求,此次互聯網業務的自查整改範圍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證券、基金、期貨公司的子公司;證券、基金、期貨公司或其子公司設立、參股或合作、投資等方式設立的孫公司;基金託管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基金服務機構等。

根據大陸監管底線和法規依據,通知中明確指出,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展開業務必須符合現行監管規則,包括在經營許可範圍內展開業務,不得與未取得相應業務資質的互聯網金融從業企業展開合作;與互聯網企業合作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透過互聯網企業跨界展開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套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自查整改的重點,按金融機構的業務性質不同而逐一細化。其中,證券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的自查整改要點包括,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過度宣傳、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未嚴格驗證客戶開戶身份,不能確保客戶身份資訊的真實、準確、完整;為場外配資違法活動提供便利等。對於私募基金,一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也不得透過報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不特定物件宣傳推廣。

在期貨業務方面,該通知中要求的自查整改內容為期貨公司是否以自有資金參股設立P2P網貸平台,或投資P2P平台銷售專案,關注期貨公司與互聯網資訊平台合作中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誘導交易等行為,重點整改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購買方,在期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放到P2P平台進行份額拆分銷售等。MoneyDJ 新聞 2016-06-14 10:43:3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