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TRF?金管會:國際市場沒有一個國家全面禁售

20150818-RMB-620x413MoneyDJ 新聞 2016-03-10 08:14:04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

因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等金融商品造成投資人虧損,近期市場傳出要求禁售聲音,對此,金管會回應,TRFDKO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在全球金融交易市場已發展多年,國際市場沒有一個國家全面禁售TRF等衍生性商品;另外,金管會數據也顯示,經控管後,目前TRF市場已明顯縮水,銀行潛在損失的存出保證金已跌破1000億元,僅剩去年高峰時的三分之一。

金管會指出,對於近日媒體或相關團體關注是否停止銀行銷售TRFDKO商品、專業投資人資格條件之認定及人民幣TRFDKO商品爭議案件之處理等,金管會認為,國際市場並無禁止TRFDKO商品銷售規定,如TRF商品在香港、新加坡已交易多年,經歷近二年人民幣匯率波動等市場變動,該等國家或地區均未全面禁止銀行辦理TRFDKO商品,且均未就商品交易條件進行限制或規範。

金管會也指出,台灣對於TRF等商品已採取較香港及新加坡相對嚴格之管理規範,包括契約期限限制、交易損失上限及要求客戶繳交期初保證金等機制,已有助於市場沉澱與冷靜;台灣銀行業者在法規之適度管理下提供符合客戶交易需求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亦可兼顧金融商品之創新與市場健全發展。

金管會也指出,從2014年起,已陸續對銀行辦理了三波TRFDKO商品強化管理措施,並非人民幣大幅貶值後才有的事後補救措施。金管會要求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落實銀行商品銷售控管及風險管理制度,包括瞭解客戶(KYC)、審慎核給客戶額度,並確認商品與客戶承擔風險能力可適切配合;考量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形態發展迅速,商品條件設計複雜度增加,除已修正調高專業法人客戶總資產條件,以提高客戶風險承擔能力外,將進一步研議增訂專業法人客戶之認定標準,如交易經驗或專業知識等,以強化銀行商品適合度制度。

另外,金管會數據也顯示,經過三波控管措施後,TRF市場規模已明顯縮減,截至今年1月底,TRF名目本金為530多億元,較20145月第一波管制時的970多億元大幅下降;而可能成為銀行潛在損失、也就是銀行代墊給上手業者的存出保證金,1月底約740億元,與去年9月時的高峰2100億元相較,僅剩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