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OTT 影音來台爭議延燒,NCC:業者以規避手段上架將依法處置

中國 OTT 串流影音服務究竟能不能來台落地,有關爭議一直沒能平息,尤其透過非直接管道登台的愛奇藝和騰訊,近日遭質疑是趁防疫期間大動作搶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稍早回應表示,正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處理中國 OTT 來台問題。

NCC 表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國業者來台投資須經許可且採正面表列,而中國 OTT 目前並不屬於許可的範圍。

不過,擋得了中國 OTT 業者落地,不代表擋得了服務來台,如 2016 年愛奇藝申請在台設立子公司被經濟部投審會駁回,後以委託代理的方式,由台灣歐銻銻娛樂代為營運愛奇藝台灣站部分業務;騰訊 WeTV 則是透過香港子公司意象未來投資(Image Future Investment (HK) Limited)名義,去年 5 月悄悄在台灣 App Sore 和 Google Play 上架,以跨境收費方式提供服務,但目前在財務部境外電商課稅專區中,仍未看到 WeTV 的稅籍登記資料。

不僅如此,業界更盛傳中國中央電視台也打算循愛奇藝、騰訊落地模式來台插旗,甚至已透過旗下央視網來台探路,但未知登台時程。NCC 指出,針對中國 OTT TV 委託台灣業者代為招募會員、推廣業務等模式,現正積極處理以落實法遵,同時也正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藉由跨部會通力合作,處理中國 OTT TV 來台問題,針對以規避手段來台上架的中國業者、代理商、伺服器等依法進行處置。

NCC 提到,行政院在去年 9 月 26 日已邀集經濟部、文化部和 NCC 共同研商 OTT 相關事宜,並決議由 NCC 擔任 OTT TV 主政機關。NCC 於今年 2 月 13 日召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續將召開機關協商會議,確保整體規劃的妥適性,並將盡速提出法案,以促進台灣視聽串流服務產業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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