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看,上述通知指出,在獎勵範圍方面,包括2018-2020年到期報廢的計程車;使用車輛獎勵指標購置的純電動巡遊計程車;經北京市政府批准更新的其他巡遊計程車。獎勵標準方面,比照純電動計程車生產環節電池採購價格,每輛車獎勵上限為7.38萬元,低於獎勵上限的依實際電池採購價格確定。
在車輛技術條件要求方面,通知中指出,包括續航里程不低於300公里,具備充換電相容技術,以快速更換電池為主;提供車輛電池8年或60萬公里質保,且質保期內電池滿電電量不低於80%;車輛電池與充換電站技術相匹配;符合北京市計程車地方標準要求等。MoneyDJ 新聞 2019-07-19 16:43:29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