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已久的稅改方案出爐,除針對股利所得稅制做大幅調整,也調高個人綜所稅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整幅度相當大。以下將詳述本次稅改緣由,以及對民眾的影響。
兩稅合一是將公司階段的所得與股東階段的股利,合併課徵一次所得稅。相對於兩稅合一的稅制,稱為獨立課稅制,將公司所得在公司階段課徵一次所得稅後,其盈餘分配予股東時,股東須再繳納一次所得稅,投資所得在公司階段與股東階段一共繳納兩次所得稅,造成重複課稅。
因此,台灣在 1998 年推動兩稅合一全額設算扣抵制度,在 2014 年財政健全方案通過後,將全額扣抵制改為半數扣抵制。
兩稅合一制度目的是為了降低資本使用者成本,以求提升經濟效率、增進投資。但此制度實施 10 餘年來,政策效果並不明顯;而在金融危機後,經濟成長明顯減緩,因此外界對於股利所得內、外資差異的議論與紛擾有增無減。
此外,現行所得稅制亦有 3 大問題,一是個人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 45% 過高,不利留才攬才;且未分配盈餘課徵 10% 的稅,亦影響中小型及新創企業資本累積與轉型升級。最後,股利所得者藉由內外資身分轉換規避租稅,對誠實的投資人不公平,因此有廢除兩稅合一制度的聲音出現。
財政部本次稅改有 3 大主軸,首先是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稅負;其次,是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最後,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具體作法為:
(作者:邱柏勝;首圖來源:Flickr/Phillip Ingham CC BY 2.0) 原文出處: 財政健全方案後最大稅改,懶人包一次看懂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