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真正的反托拉斯法

反托拉斯法主要是避免企業聯合出現壟斷市場的行為,許多已開發國家都已經制定了類似反托拉斯法的法令。近年來,國際貨幣的匯率對台幣大多貶值、國際原物料下跌、天然氣的下跌、原油的下跌、台灣的勞工薪資停滯成長,這些能造成物價下跌的中間生產成本,不管下降多少,似乎都沒有反應在終端商品售價上。當然,台灣也有控管廠商聯合行為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但成效相當有限,我們離真正的市場機制還有不小的距離。

2012年以來,國際全脂奶粉(Whole milk power)、脫脂奶粉(Skim milk power)、中脂奶粉(Butter milk power)的交易價格趨勢顯示,奶粉價格至少暴跌60〜70%,美國牛奶的產量從2010年開始連續5年創下新高紀錄,美國部分州的乳品加工廠根本無法 處理供過於求的問題,顯示北美奶粉市場產能過剩;歐洲比利時的奶農在2015年也透過從卡車中傾倒牛奶示威,抗議奶製品價格下跌。不過這不代表遠在亞洲的 台灣,嬰幼兒奶粉、成人奶粉與烘焙加工用奶粉價格就會往下走跌。

圖1:2010年8月至今全球乳製品價格線圖

資料來源:Global Dairy Trade;製圖:Joe

在台灣,很多消費者經常可以觀察到,外國商品進口到台灣後的售價往往只漲不跌。對於商人來說,如果生產或進口產品的中間過程,面臨持續性的成本上升,提高售價確實是合理作法,但是如果出現的是成本下降,售價是否也會調降來回饋消費者呢?

圖2:近年來歐元、日圓兌台幣匯率走勢

資料來源:Netdania

2008年至2015年,國際歐元匯率持續走貶,但是歐系進口車在台灣的售價往往只漲不跌。2011年到2015年,國際日圓匯率持續走貶,但是日系化妝品在台灣的售價可未必會下跌,難道面臨「自由市場」的競爭,業者不怕對手降價競爭嗎?

沒錯,在自由市場機制下,商品製造者必須不斷的優化自己的產品品質和降低生產成本以獲得消費者的青睞,如果產品生產出現成 本下降,但業者一味提高售價,追求最大利潤,只要產品差異性低,同業競爭者為了搶市佔而調降售價,那麼售價高的業者就會被市場機制淘汰。這是一個健全的消 費者市場,像是在全球競爭最激烈的北美,企業為了生存,當生產成本下降時,售價就會因應調整;即使生產成本上升,也未必能立刻上調價格,因為消費者是否買 單會嚴重影響企業訂價決策,同業隨時可能趁機搶佔自己的生意。相對於台灣市場,北美市場更傾向於消費者市場。

但是如果業者們聯合起來一起漲價呢?例如歐元匯率大貶值,但歐系進口車商聯合調漲價格,從廠商間的競爭,變成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競爭,這樣是否就違反了自由市場競爭條件?的確,在資本主義下,如果政府沒有做任何控管,這種商業逐利的情況確實有可能失控。

1850年代,美國石油產業開始起步時,1859年,美國賓州(Pennsylvania)開挖出世界第一口油井,石油是 現貨市場交易,油價穩步上升,美國出現「石油熱」,無數人們瘋狂湧進西北部,數以千計的油井被胡亂開挖出來,著名的石油企業家洛克斐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看到這情況,他判斷「原油價格未來必將大跌,真正能賺到錢的是煉油,而非鑽油油井。」。1863年,Rockefeller和朋 友成立Clark & Rockefeller,轉向投資石油提煉。

數年內,原油暴跌,煉油速度遠不及鑽油速度,許多鑽油商必須賤價拋售油井以避免破產。1867 年,Rockefeller、Andrews、Flagler三人成立煉油公司Rockefeller, Andrews & Flagler,這是日後標準石油(Standard Oil)的前身。他們選擇高風險的極端方法,大量舉債增資,大量轉投資,大量開發副產品,1868年,他們在克利夫蘭(Cleveland)擁有兩塊煉油 區以及在紐約設置交易據點,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煉油商。1870年1月10日,公司改名為標準石油(Standard Oil),設於克利夫蘭(Cleveland)。

飛速增長的供應很快超過了需求。油價的上漲趨勢開始放慢,在相對縮小的需求面前,數量眾多的大小石油商依然堅持維持價格出 售,以減少損失,結果造成市場越來越軟化,石油商一家接著一家倒閉,洛克斐勒建立標準石油公司之後,針對石油運輸的系統控制,採取主動降價手段來打擊競爭 對手,低價出貨以搶奪市場,大幅降低油價,加上供過於求的市場現狀,在1872年中的四個月期間,標準石油迅雷不及掩耳地收購了克利夫蘭境內26家業者中 的22家煉油商,這就是著名的「克利夫蘭大征服(Cleveland Conquest)」。在之後一連串的併購競爭、收購循環下,1879年標準石油已經控制全美90%的煉油產業,因為量大,單位成本變得更低,使他更能向 鑽油業者與鐵路業者討價還價,地位更加穩固。1880年,每加侖的油價從0.88美元下跌到了0.50美元。

洛克斐勒以賄賂、威脅政界、銀行、鐵路業者,削價競爭,斷絕對手必須耗材(如油罐車,油桶,油管),收購破產公司等等手段 有效的打倒了多數競爭對手,在將對手打垮後,洛克斐勒常會向對方提出和解協議,並開出比市價高出許多的價格收購。若對方拒絕,他會明白表示將對方逼至宣告 破產後,更會在拍賣會上賤價搶下資本而使對方一文不名。這種誠意盡出且條件合理的威逼利誘,讓許多對手同意協議。

1880年左右,洛克斐勒開始一套嶄新的油價操作機制:發行油料的選擇權,讓這些選擇權在市場流動,控制油料儲存量來間接 控制油價,成立了世界第一個石油期貨市場,影響了往後的石油交易。1882年,美國曼哈頓的國家石油交易所正式開始石油期貨市場,標準石油成立一個新制度 -標準石油托拉斯(Trust),一種讓所有公司名義上由不同人直接控制,但讓股權仍然集中在同一人手上的組織方法。從對煉油環節的完全控制為基礎,洛克 斐勒直接踏入運輸界與能源終端銷售,繞過原有的上下游配油商,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原油企業垂直系統。1890年,標準石油托拉斯控制了美國85%的石油相關 行業,由上而下,鑽油、煉油、配油、內需、出口、副產品加工、運輸,全世界石油工業的每一個環節,完全落在標準石油的控制。

19世紀末,石油大王、鐵路大王、鋼鐵大王、汽車大王陸續出現,大企業開始用非法手段消滅競爭者,對人民販售商品漫天開 價,許多州和聯邦各政府官員被企業賄賂,政府的監督機制完全失衡,人民無奈但也無濟於事,數不盡的財富快速湧向少數人手中,洛克斐勒、卡內基 (Andrew Carnegie)、塞奇(Russell Sage)等富豪,已經擁有可以控制和重新分配全美國人民,經濟生活與社會資源的能力,大量美國的基層老百姓被壓榨得喘不過氣來,但為了每天要活下去的收 入,不得不屈就於資本家的壓榨。

直到1890年,美國通過了反壟斷法(或反托拉斯法),1900年,美國總統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開始了一連串對標準石油的攻擊,1911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標準石油違反反托拉斯法,將其拆散為34家新公司,標準石油被分割後所 形成的三家較大的公司取代,終於結束了企業壟斷的局面。

2011年,全球面板業者被美國司法部以反托拉斯法開罰,關於同一產業的競爭者,彼此之間如果有協調產品價格、市佔率、客 戶來源、銷售策略,凡是有涉及聯合定價行為,就可能被美國司法部調查,例如如果同業談到某項商品「售價100元算OK吧」,其他同業有人說「不錯啊」,有 人附和「可以啊」,最後在市場上,真的看到同一款商品都賣100元,就算企業彼此沒有協議或妥協,或者「心照不宣」,可是在自由市場上大家都有同樣的行 動,按照美國反托拉斯法的規範,這樣很可能就已經涉及違法,只要有同業願意認罪,整個產業的相關參與業者,就會受到調查或受罰。不用真的有聯合訂價行為, 只要大家有預期這樣的預謀,透過分享資訊或私下密會,這些都算數。

台灣許多物價年年都在調升,如果有商品出現壟斷,商品價格不一定降低,品質不一定提高,消費者不一定獲利,然而,在台灣難 道沒有企業們壟斷的案例嗎?從飲食、房地產、媒體、科技、零售、教育,真的想要聯合其他競爭對手,聯合壟斷整個市場並非不可能,甚至近年來,中國資金透過 香港或新加坡,間接壟斷許多旅遊產業的市場,或者房地產業者們聯合抬高房價,實務上操作其實是可行的。但是只靠台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來監督,或者民眾的檢 舉,其實是遠遠不足的,查詢案件的深度和廣度,遠遠沒辦法像美國司法部的謹慎和權力,台灣的消費者,在許多消費市場上,仍然只能當冤大頭。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Editorial/IPNC_160501_1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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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1. 其實 有生過小孩的都知道. 光奶粉這件事情就是這麼回事. 雖然這不至於造成人口紅利直接原因. 但卻是許多因素之一~ 政府無為而治仍是主因
    其他想的到的. 雞排. 是最近炒最兇的. 連這種非進口類的. 都降不下來. 台灣一般百姓 的確是相當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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