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巧」背後的負面影響

社會的「信任感」其實是非常重要的,高度信任感的社會,可以有效降低行政和管理成本,圍堵、提防、監管等防弊工作也可以減少,社會充斥較少的猜忌與懷疑。台灣雖然已非開發中國家,但我們離這樣的境界,其實還很遠。

今年7月,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推出促銷活動,有位消費者透過不一樣的「玩法」,他不是去買餐點,而是買「最低消費金額」的塑膠袋,累積消費次數,然後透過獎勵規則換取票券,再把票券拿上網兜售獲利。這個「玩法」肯定不是麥當勞一開始的本意,不過他們應該很歡迎這位「特別」的消費者,如果只有一位的話,這可是免費的廣告效果;不過本文先不討論這位消費者的行為對錯和廠商的廣告效益,重點擺在這種看似「奸巧」的做法,背後的社會思維和副作用。

在台灣社會的生活中,要用「奸巧」的做法來套利,去各大超商、圖書館、捷運站、公園、校園等公共場所的廁所,把免費供應的衛生紙「適當」的收集起來,反正也沒有規定每次使用量限制,一次用掉「一包」衛生紙,也不算違法,收集好衛生紙後就能在拿到網路上兜售,或者到知名的美式賣場好市多享用無限制的飲料,台灣新聞在2016年4月真實報導過這樣的案例,把可樂一杯一杯的拿到停車場收集起來,另外裝成大罐,還有餐巾紙和塑膠餐具,只要拿的數量夠多,要上網兜售也是可行的,甚至好市多的退貨機制,如果要「奸巧」的善用,也可以產生套利空間。

在美國或澳洲,承租房屋基本上都是空屋,對於短期租屋者來說其實相當麻煩,因為得去租或買一些基本的傢具。我在美國旅遊的時候,有一些中國籍友人會建議我,可以去量販店購買一些基本的傢俱,使用一段時間後,在試用期限內拿去退還,這完全合法;參加宴會需要的正式服裝,也可以如法炮製,有些台灣人會認為這是相當無道德的行為,但其他台灣人卻覺得,業者沒有把遊戲規則制定完善,產生退貨機制上的「漏洞」,這麼做只是「奸巧」的小聰明。

但是這麼明顯的漏洞,難道業者會笨到沒注意嗎?當然不可能。企業的主要目的是獲利,壓低營運成本,增加銷售利潤時,不會把顯而易見會造成營運成本增加的「漏洞」視而不見。不管是企業還是政府機關,制定規則時會在社會共識普遍的範圍內,但漏洞始終是存在的,當然客戶當中多少都會有人故意犯規,這就要看該地區的人民文化水平到哪個水準,例如全球知名的迪士尼樂園並沒有規定在園區內如果有生理需求,一定要到廁所裡解決,所以在園區內道路上或任何地方,隨意排泄大小便並不違法。當然迪士尼沒有規定違規的部分,怎麼做都合法,但是你在中國的迪士尼,和在美國或日本的迪士尼做同樣的事情,園區內其他遊客的觀感一定大不同。在美國的迪士尼可能會有遊客譴責你,因為隨地便溺是極度沒文化的行為,可是在中國,這可能是隨處可見的日常生活。

為何國際許多知名的量販店業者,願意給消費者在某個期限內試用商品?為何在某些公共場所,清潔用水和廁所用紙可以免費提供?為何在某些已開發國家,公共交通運輸的許多營運點,沒有站務人員或警察監督是否有民眾違規或不買票搭乘?當國家的人民教育和知識水平提高,有公民意識和較高的文化水平,社會共識會凝聚出一套道德標準,用社會輿論的力量,規範人民避免利用法律漏洞來做出不文明的行為。這是社會大眾彼此之間信任感所產生出來的規範力量,一旦破壞掉這股信任感,整個社會的文明水平,恐怕會逐漸淪喪,在社會共識下的合法佔人便宜,才能算是「奸巧」,否則只能算是「吃相難看」的佔便宜。

台灣很多年輕人都曾去過澳洲旅遊打工,澳洲城市的捷運系統,除了大型站點以外,中小型站點曾經是不派站務人員或警察管理的,也沒有驗票機。因為民眾彼此之間有信任感,不太會有人逃票,搭車付費是人民共識,但是隨著中國留學生、亞洲遊客、背包客的人數越來越多,越來越多人逃票,於是捷運公司不得不派出列車上巡邏的站務人員,甚至是警察維持秩序,有些民眾或許認為自己佔到便宜了,但這其實是破壞了社會的「信任感」,徒增了社會成本。民眾佔便宜,卻把問題拋給社會,這其實跟無良工廠業者,把工業廢棄物或廢水隨意往外排放,把負擔拋給環境的道理類似,只是一個人貪小便宜造成的社會成本相對小,而大企業貪小便宜造成的損失相當龐大。

如果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越低,越高比重的人民貪婪佔便宜,盡可能鑽法律或是規則漏洞,那麼整個社會風氣沉淪的也就會快越嚴重,而且政府機關或是民間企業,每次有新政策或是計畫時,往往得負擔額外的成本來防治規則漏洞,逐漸地防弊優先於興利,因為怕人民或消費者又意外找出「特別的玩法」,造成新政策或新計畫的效益大減。

如果讀者同時在日本和中國都居住和或生活過,就能體會到兩地人民對信任感的高度落差,在中國,因為各種看似「奸巧」與「投機」的行為層出不窮,加上司法制度沒有公平性,即使是嚴重違反法律的「奸巧」與「投機」的行為,只要人脈或家世「有關係」,那就「沒關係」,或者犯案的人數夠多,心裡就會抱持者僥倖的想法,賭賭看「法不責眾」。長期下來,社會之間的信任感完全消逝,例如見到有路人在街上受傷了,路上行人沒人敢伸出援手,深怕救援後反而被誣告傷害罪。或是等公車或購物的時候,沒有人願意排隊,因為大家都不相信對方會乖乖的照規矩排隊,在街上過馬路,行人不敢比汽車先行,因為沒人相信汽車會禮讓行人先走;反觀在日本,這些現象都不會出現。

當一位消費者在麥當勞,選擇購買低價塑膠袋刻意增加消費次數換取獎勵,再透過獎勵換現金,這樣的行為曝光後,社會大眾鮮少有人跟進;當一位消費者在好市多用餐並拿取大量餐巾紙時,鮮少有其他消費者一窩蜂跟著搶光餐巾紙。這意味著台灣社會對於「吃相難看」的佔便宜會感到羞愧,輿論的壓力仍然抑制少數人衝破道德底線的行為。

但是,台灣社會也充斥著很多不文明的現象,例如即使行人過馬路會有優先權,汽機車必須禮讓行人,否則會有罰責,但很多縣市的行人過馬路依然不敢先行於汽車之前,因為人們潛意識就不認為汽機車會禮讓行人。又或者街上有紅線不能違規停車,但許多駕駛為了佔便宜圖方便,即使侵犯他們路權,他們也願意鋌而走險違規停車,反正被檢舉的機率低,很多人都違規,警察未必會抓到,這些現象意味著,台灣社會的文明水平,雖然比中國這樣的開發中國家高許多,但相對於日本這樣的已開發國家還是低許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台灣人對於鑽漏洞念頭的文化,還是要好好的檢討才行,「吃相難看」的佔便宜不是奸巧,而是該感到羞愧。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Editorial/IPNC_160727_1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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