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C:「我剛買iphone5S,16G就要三萬多,簡直是搶人,有夠貴,HTC和Samsung都賣得比它便宜,不知道在貴什麼。」
D附和C說:「對阿,iphone真的比較貴,我買HTC ONE 32G,不到兩萬,用起來性能也未必比較差,但iphone的iOS系統還不錯,只是價格比較高。」
C:「我跟你說拉,商品就是要做品牌拉,台灣企業就是做不出品牌,品牌的價值才高,賣一樣的東西,LV和NIKE就賣得比較貴,那個王品也是,夜市吃到飽也不用那麼貴,做出品牌就可以賣比較高價了。」
Joe:「如果自己沒有正常的消費心態,那麼你也難以生產別人肯花錢的商品,賺錢跟花錢其實是一體兩面的行為,想做品牌,但心裡卻消滅品牌,拒絕成為品牌 消費者的人,看不出品牌的價值所在,沒辦法理解消費者想要的是什麼,又怎麼製造出大部分國際消費者願意購買的品牌商品,連產業升級都不知道目標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