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院頒暫時禁制令 禁止Uber、Lyft視司機為承包商

近年來,「零工經濟」(Gig Economy)在各國迅速發展,但也引發許多勞資爭議。週一(10日),加州法院發出暫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禁止共享叫車平台Uber和Lyft將司機定調為承攬關係,而是雇傭關係。這項決定將大幅影響零工經濟平台的商業模式。

CNBC、路透社等外媒報導,加州檢察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和舊金山、洛杉磯和聖地牙哥等地的檢察官,於5月5日向舊金山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指控Uber和Lyft違反今年1月生效的勞工法案《Assembly Bill 5》(簡稱AB5),要求Uber和Lyft必須將司機視為員工,賦予員工福利待遇,例如保障最低薪資和失業保險等。

週一,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舒爾曼(Ethan Schulman)核發暫時禁制令,裁定Uber和Lyft聲稱司機為獨立承包商的作法違反AB5,並等待法院採取進一步行動。這項命令將在10天後生效,Uber和Lyft均表示,將立即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自AB5生效後,Uber隨即修改應用程式,例如允許司機自行設定價格,以證明司機是具備高度自主性的承包商,藉此規避AB5之規定。

為抵制AB5,Uber、Lyft和外送服務DoorDash共花費超過1億美元進行政治遊說,並提出公投議案,將在今年11月大選讓加州選民投票決定,是否另外訂定不同於正職員工及承包商的新分類,以符合零工經濟企業的運作模式。

Yahoo Finance報價顯示,在週一盤後交易時段,Uber(UBER.US)股價下挫2.05%,Lyft(LYFT.US)也重挫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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