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TV 專法管什麼?》納管大型 OTT TV 平台,台灣影視內容產業能受益嗎?

「台灣的內容產業一直以來最大的問題,就是消費者和用戶所看到的內容、所消費的內容大多不是本土自製的,這才是問題的重中之重,」NMEA 協會理事長蔡嘉駿點破台灣內容產業當前窘境。

NCC 端出領先全球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 專法」)草案肩負重責,不但要以捉大放小雙軌登記制納管 OTT TV 業者,也為防堵中資 OTT TV 文化滲透台灣,試圖一步到位解決產業與政治問題,但管制強度如何拿捏是個難題。尤其專法納管具一定規模的大型 OTT TV 業者,有沒有提供夠多誘因吸引他們自願登記、願意投資回饋台灣內容市場,在在考驗專法是否考慮得夠周全完善。

內容產業貧瘠,台灣沒本錢文化鎖國

「產業現在的問題是做內容會賠錢,所以投資人都不投資,政府的補助儼然變成內容產業唯一的活水,」蔡嘉駿認為政府預算有限,文化部能給的補助再多也難與國際平台競爭。然而面對國際形勢,台灣內容產業這塊貧瘠土壤不能光靠政府奶水灌溉,假如政府真的在意台灣文化會被滲透,是否更應該正視內容產業問題,讓更多本地或外資企業進來投資?

蔡嘉駿舉例,以今時今日 Netflix 的實力與影響力,加上有足夠大的資本跟平台,絕對能吸引全世界最好的人才與團隊跟他合作。現在 Netflix 不是只有英美劇,更有如墨西哥、巴西、韓國等多元內容,代表每進入一個市場就會為當地帶來投資,如原創劇集《AV 帝王》就是很好的案例。

「如果連日本都如此積極擁抱 Netflix、跟國際公司合作,台灣憑什麼置身事外?」他說,日本本身文化底蘊深厚,而且商業模式獨特又保守排外,現在竟也願意開放跟國外合作,台灣如果閉門造車靠政府補助投資過活,只會造成內容產業停滯不前。

如果政府擔心中國戲劇文化入侵,難道就不擔心美劇、韓劇的文化主義也會對台灣產生影響?「防禦文化入侵的最好辦法,就是加強自己的文化內容,」蔡嘉駿希望政府能帶動台灣業者跟國際合作接軌,要自己為自己爭氣。

專法強度認知差距,可能趕跑跨國業者

至於如何讓 Netflix 這樣的大型 OTT 業者接受台灣政府規管,又願意投資台灣內容市場,OTT TV 專法的管理強度就會是一大關鍵。

依據目前 OTT TV 專法草案條文,要求一定經營規模以上的 OTT TV 業者辦理登記納管,除了採較輕度的自願登記制,NCC 也能以公告方式要求業者登記。登記後,業者必須定期申報台灣境內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和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另於服務平台設置台灣內容專區,並公開揭露當年度投資、自製或合製台灣影音內容的具體措施和比例。

對 OTT TV 業者來說,政府所謂的輕度管理(Light Touch),恐怕跟他們的認知差距甚遠。

草案條文中,針對業者規模大小尚無明確定義,包括 Netflix 在內的 OTT TV 業者,過去以來未曾就台灣市場公開營業細節,若政府沒有說明何謂「一定規模以上」,有多少業者會自主登記接受政府納管,乖乖繳交自家營業機密?NCC 先前表示,若業者不願意揭露相關營業資訊證明其規模,NCC 就會進行調查並向業者公告要求辦理登記,但規模大小如何定義始終沒個說法,也反映所謂的輕度自願登記制效益有限,最終可能還是得由政府公告業者配合登記。

▲(Source:Shutterstock)

曾任文化部影視局長與 NCC 成立前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長、現任政大傳播學院兼任副教授張崇仁指出,捉大放小的管理形式易淪為選擇性執法,是否政府想管的就可以發公告要求業者登記?「任何法或政策都應該放諸四海皆準,不能選擇性施法執行,這樣當然不公平,」他也提到,OTT 業者不像過去廣播電視媒體使用頻率等資源,要業者定期申報營業資訊的用意何在?全世界恐怕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這樣管制的。

「現在對於內容管制確實需要放低尺度去管,過去對無線廣播電視管理的那一套真的要放手,」張崇仁表示,歐盟以低度寬鬆的形式納管 OTT,且主要是為保護消費者資訊。如果台灣 OTT TV 專法想管的是家大業大的境外跨國業者,要求他們繳稅、投資台灣內容、繳交營業資訊,卻又沒有相對提供資源、減免稅收等獎鼓勵誘因,先不論專法管不管得了這些跨國業者,影響他們經營台灣市場的意願又是另一個問題。

問題不在稅,鼓勵投資才是重點

「如果政府正視內容產業,不應該只有稅收這件事情必須要被考慮,還要站在鼓勵外資進來投資的立場看待,」蔡嘉駿說。

他提到,政府該看的不是這些跨國 OTT 業者在台灣的營收、想辦法課他們的稅,而是該想辦法把格局做大,讓他們願意在台灣投資更多內容,原因是台灣市場比起其他國家相對較小,即便是 Netflix 的在台營收也不見得有想像中高,政府能課到的稅不僅有限,對內容產製來說更不過只是小錢。

OTT 專法草案雖然提出內容輔導獎勵措施,但沒有列出具體鼓勵措施與方案,且依權責將由文化部處理。蔡嘉駿表示,假如政府只在課稅的問題上打轉,不用獎勵、讓利的方式鼓勵跨國業者投資,業者在繳稅之餘很難提高投資意願,尤其像美國上市公司所背負的壓力更大,論做生意台灣占不了太大便宜,若以諸多限制與罰則規管,吃虧的恐怕不會是這些境外跨國企業。

▲ NMEA 協會理事長蔡嘉駿(Source:《科技新報》攝)

「如果這個專法勢在必行,就要對所有外資公平式管理,如果外資有分政治立場,就把問題交給其他部會處理,」蔡嘉駿認為 NCC 是監理廣電媒體的獨立機關,不宜以 OTT TV 專法處理政治目的。「除了要讓利跟鼓勵外資投資,也要想辦法讓台灣本地企業投資,一定要適度鬆綁,做一些對產業真的有幫助的事」。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TechNews本文獲授權轉載自科技新報,原文出處: OTT TV 專法管什麼?》納管大型 OTT TV 平台,台灣影視內容產業能受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