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例 金管會告發大同特別背信罪

大同(2371)股東會爆爭議,引發主管機關大動作處置,經濟部宣布不准大同變更董事登記,金管會昨(9)日也宣布,大同公司派自行認定逕行剔除股東表決權,已經涉及違反證交法之「特別背信罪」,因此,已依法向檢調告發。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大同於6月30日股東常會發生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與選舉票,以及逕自認定50%以上股份無表決權等行為,嚴重影響股東權益之行使,並違背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譴責此等嚴重違反公司治理的行為。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張振山則指出,這是史上首度有上市公司因股東會爭議而遭特別背信罪移送,特別背信罪是因大同自行任意剔除選舉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已經有意圖為自己利益違反忠實義務,造成公司損害,因此金管會決議向檢調告發。MoneyDJ 新聞 2020-07-10 09:36:51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