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英特爾對浪潮處理器斷供,看美國修正出口管理條例對中國產業衝擊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處理器龍頭英特爾 (intel) 依據美國川普政府之前將中國包括華為、海康威視、浪潮等在內的 20 家科技企業列為 「中國軍事公司或歸中國人民解放軍所擁有或控制的公司」 的規定,日前進一步對目前中國伺服器銷售數量第一的浪潮進行處理器的斷供。而此一消息一出,也造成浪潮在中國的股價大跌,一度來到跌停板的位置,收盤時雖打開跌停,但仍下跌 4.77%。

事實上,根據報導,美國川普政府已在 6 月時將中國包括華為、海康威視、浪潮等在內的 20 家科技企業列為 「中國軍事公司或歸中國人民解放軍所擁有或控制的公司」,以方便今後對這些公司施加新的制裁。而按照美國 《出口管理條例》(EAR) 中新修定的軍事最終用戶,及最終用途 (MEU) 規定,相關出口交易需要出口許可證,而在取得許可證後,才可以出口至屬於軍事最終用戶、支持軍事最終用戶,或將產品用於軍事最終用戶的實體組織。

所以,受到此規定的影響,英特爾已於 2020 年的 6 月 29 日晚間 23 點 59 分起,暫停了向浪潮的供貨。之後,除非獲得了所需的授權,或者是美國商務部認定浪潮公司或浪潮集團不受限於該要求,亦或者是英特爾認為出口的產品不受限於美國的 《出口管理條例》,才能恢復出貨。對此,中國英特爾方面對媒體的採訪時指出,斷供的消息的確屬實,而這樣的消息也在中國引起極大的反應。

由於,英特爾斷供浪潮的事件,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美國川普政府新修訂的 《出口管理條例》(EAR)。所以,要了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就不得不先來瞭解新修訂的 《出口管理條例》(EAR) 狀況。根據根據 TrendForce 旗下拓墣產業研究院的研究報告指出,因為近兩年來,國際貿易摩擦不斷,美國對於中國的出口管制政策日趨嚴格。2020 年 4 月 28 日,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 (以下稱BIS) 在 《聯邦紀事》 上發佈了 3 則公告,也對其 《出口管理條例》(EAR) 中的多項條例進行修訂,而這也是 EAR 近年來較大規模的一次修訂,也被媒體稱為 「史上最嚴格出口管理條例」。

事實上,本次修訂的針對性頗為明確,也就是預計針對中國部分產業,例如半導體、通信、消費電子等科技產業產生重大的影響。整體來說,這次 EAR 修訂的條例包有 3 大項:包擴擴大對軍事最終用途,或軍事最終用戶的出口產品控制 (簡稱MEU),撤銷民用最終用戶的例外許可(簡稱CIV),以及取消許可例外附加允許再出口(簡稱APR)等。

而這 3 大項修訂內容的狀況,在 MEU 的部分,其中包含了兩大部分:
1、MEU 新新規定是將出口控制範圍從原有的 「軍事最終用途」 擴大到 「軍事最終用途」 和 「軍事最終用戶」,並擴大了對 「軍事最終用途」 的定義,包括支援或有助於軍事物品的操作、安裝、維護、修理、大修、翻新、開發或生產的任何物品。

而這樣新修訂內容的結果,就表示即便企業本身非軍用廠商,但其與軍事業務有所接觸,如汽車製造廠商維修軍用車、晶圓代工廠商製作軍用晶片等,都可能被視為與軍事最終用戶,或者是與軍事最終用途有所關聯而受到管制。總體來看,這一修訂對於非軍工相關,或非軍民整合企業來說,雖然有其潛在的影響,但影響並不算特別大。只是,對於軍民整合的企業來說,則可能面臨嚴格的審查或嚴厲的處罰。

2、MEU 新規定還擴展了管控清單所列的相關物項,其包括新增 20 項所屬 EECN (出口控制分類編號) 的品項,含括原材料、電子元件、通信、資訊安全、感測器、雷射,以及驅動裝置等多個領域,大幅度增加管制品項與應用範圍。

這其中比較關鍵的是,MEU 新規定對物項的許可證審核政策,從原先的 「個案分析」,調整為 「推定拒絕」。也就是企業進行申請許可證之際,會首先被視為拒絕。再需要提交額外的有效證明,才有機會第一時間免除最終軍用疑慮。而從增加的管制物項中,可以看到不少半導體相關產品,例如 3C992 專為半導體光刻設計的正性光阻劑,在經過調整後,則是以用於 370 至 245 奈米之間波長生產的產品為主。此外,包括用於生產電子產品、高性能電腦、電信和資訊安全設備及軟體、感測器及雷射、導航和航空電子等產品的材料、設備等品項也被納入新的管制項目中,預計除了半導體以外,對中國航太等產業也將帶來較大影響。

除了 MEU 之外,在 CIV 方面,根據之前的規定,如果列於 《商業管控目錄》(CCL) 的物項基於民用,以及最終用戶用於民用之最終用途,且對應的 ECCN 編碼項下標記為 「CIV-允許」 時,此類物項可享受 CIV 許可例外,無需再行申請許可證。然而,這次 CIV 新規定則是取消了上述民用最終用戶的許可例外。這代表著原先擁有許可例外的物項,之後將需要申請許可證,證明物項非用做軍事用途,或與軍事業務沒有關聯性。

而在新修正規定的當下,例如智慧型手機的處理器是被定義為與國家安全相關。但過去因為其最終用途是屬於民用需求,就可享受 CIV 許可例外,豁免申請出口許可證,如今則可能需要申請出口許可證。另外,這項新規定也代表不只是華為,其他中國的智慧型手機廠商,如果要採購美國的相關產品,可能都需要額外申請許可證,使相關廠商面臨美國供應鏈不穩定等風險,也導致企業在生產和供貨方面可能的時程延遲、甚至斷供的情況。此外,消費性筆電處理器、類比數位轉化器等也可能屬於此管制範圍,這將對更多的中國企業造成影響。而其影響的程度,則最終取決於美國是否將其徹底執行。

最後在 APR 的部分上,根據根據現行 EAR 740.16 (a) 的規定,若受管制物項從 《瓦森納協定》 成員國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向其他國家和地區轉出口時,在滿足獲得當地政府授權出口以及與導彈技術、核武器無關等條件時,則可以享受 APR 的許可例外。也就是原本直接被美國拒絕出口的產品,擁有許可例外時可通過瓦森納協議成員國和中國香港中轉至其他目的地。

這部分則先來瞭解一下 《瓦森納協定》!《瓦森納協定》 又稱 「瓦森納安排機制」,全稱為 《關於常規武器和兩用物品及技術出口控制的瓦森納協定》,目前共有包括美國、日本、英國、俄羅斯等 40 個締約國。儘管 《瓦森納協定》 規定締約國可自行決定是否發放敏感產品和技術的出口許可證,並在自願基礎上向協議中的其他成員國通報有關資訊。但是,協議實際上完全受美國控制。例如當荷蘭的光刻設備大廠 ASML 日前計畫向中芯國際出售 EUV 光刻機時,就受到美國的阻撓。

而在新修正規定之後,APR 新規定更是計畫取消上述能獨立授予再出口許可的例外條款。若該項修訂通過並定案,中轉地區同樣也要提出申請許可。表示如果外國廠商想透過在《 瓦森納協議》 締約國或香港運送美國商品到中國,不僅需要獲得自己政府的批准,同時也需要獲得美國批准。而該項新規定一旦施行,預計將影響中國半導體企業在其他國家/地區的供應鏈,尤其是像高階半導體設備等產品。不過,同時也將對部分美國半導體廠商帶來影響。據瞭解,目前已有多家美國廠商反映此項新規可能對自身造成營收損失,甚至是市場佔有率流失。

而在瞭解了新修正的 《出口管理條例》(EAR) 之後,其對中國半導體產業的影響又是為何? 根據拓墣的研究報告指出,美國這次祭出的史上最嚴格出口管制條例,影響範圍和層面絕對高於 2019 年 5 月發生的華為事件,根本原因主要在於首先,之後所有美國國家安全管制的科技產品在出口到中國前,都需要申請許可證。再來就是中國民營企業的定義,未來可能會被嚴格審查。甚至可以說,美國的史上最嚴格出口管制措施的要求,就是進入全面審查的時代。中國企業在生產高接技術和產品上,所需要的軟硬體、設備等一旦需要被嚴格審查,將會導致生產和供貨的時程遞延,最嚴重是被「斷供」。

另外,對中國半導體產業而言,包括晶片、設備、原料處理、半成品與終端電子產品等,都有增加管制專案。而且,其中不乏提升制程技術或發展 5G 產業所需的必要元件設備。因此,即便中國積極推動晶片國產化,但中國對於國外晶片的依賴程度仍超過 8 成,尤其是對美國晶片。數據顯示,2019 年全球半導體銷售總額在中國區域占比達 35%,總額為 1,445 億美元而位居全球之冠,其中接近 3 成源自美國企業生產。

所以,美國半導體產品如此龐大的權重下,其對中國晶片產業的影響不可小覷。最關鍵的是,在中國晶片國產化的進程中,需採購大量美國的半導體設備,今後美國廠商的高接晶片與半導體設備受到出口管制的影響後,將造成中國晶片市場供給力衰退,並鉗制中國晶圓製造廠商的擴產與研發進度,中國晶片國產化與重點產業的發展速度勢必受到影響。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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