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澄清:華為並沒有透過大同取得政府標案

針對昨(2)日有媒體報導華為透過大同(2371)取得政府標案,大同今(3)日發出澄清聲明表示,此為不實報導,並且將委任律師提告。

大同表示,自民國44年開始交電表給台電迄今,不管是機械或智慧電表,皆全在台灣開發,亦於台灣自行製造。大同強調,其台電電表完全為自行開發,沒有使用任何華為晶片,且公司從未參與台電智慧電表的通訊標案,更何況台電標案明文規定,供應商皆不得採用任何大陸製通訊晶片,故台電的電表採購斷無可能讓華為參與。

大同強調,數年前已是泰國電力公司的供應商,華為因欲參與其AMI的通訊系統,因此與公司電表整合測試,做過簡單的POC(proof of concept),但該案並沒有得標,且至目前為止也沒有進一步的業務合作。

大同也指出,近期國人深度關切的是大同市場派是否有違法陸資投資的問題,市場派不僅沒有自清,反倒汙衊栽贓大同的台電電表業務與華為有關,完全混淆視聽,背離事實。針對不實報導,大同表示,將委任律師提告,若造成公司損害亦將求償。MoneyDJ 新聞 2020-06-03 11:51:38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