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安全性,原能會:尚未完成測試現況須重新檢視

重啟核四公投成案,核四廠安全性評估引起討論,原能會今天回應,核四廠興建以來,尚未完成所有必要測試與認證程序,現階段狀況也必須重新檢視。

原能會前處長倪茂盛在臉書貼文表示,核四廠是否安全應從發生嚴重核子事故機率、發生嚴重核子事故時影響範圍、是否有同型電廠經驗數據等 面向評估。

文中指出,核四建廠前的概略性安全度評估結果,高於既有核一、二、三廠 10 倍以上。而從日本經驗來看,福島核災至今只有一人因過高輻射暴露而死亡,主要受影響的是電廠週遭 20 公里土地;與核四廠使用同類型機組的日本柏崎刈羽電廠 6號機,1996 年 11 月開始運轉至今無任何安全問題。

對此,原能會發布新聞稿說明,報導提及的安全度評估、核子事故以及同型電廠的運轉經驗,的確是核電廠建廠設計階段進行檢視評估的諸多要項之一,但進入建廠階段後,除必須完成建造與系統設備相關測試認證,也必須與時俱進,就電廠現況與新安全議題進行檢視評估。

原能會指出,核四廠自興建以來,尚未完成所有必要測試與認證程序,部分裝填前應完成的各項核安、輻安與緊急應變相關事項,包括福島強化措施設置與核四廠地質相關議題再調查評估等,也尚未辦理完成。

同時,歷經停工封存及資產維護的核四廠,也必須重新檢視現階段組織人力、機組設備狀況是否須再測試或重新購置更新。因此,原能會認為,現階段的核四廠並非經審核驗證,符合整體安全要求的核能電廠。

台電副總徐造華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各界對核四重啟有諸多看法,但應回到現階段的現實面,就台電先前評估,重啟核四並非不可能,但是困難重重,除經濟部與台電能掌握的工程與測試所需 年時間,還要處理工程顧問團隊重新議約、取得備品、立院審查預算等問題,無法掌握實際所需時間。

徐造華說,即使過去做過安全度評估,距離現在已經過非常多年,除完整社會溝通,也希望各界考量實際的時間、技術面問題。

(作者:廖禹揚;首圖來源:Mastehr at English Wikipedia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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