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監管挑戰多,業者想找國發會帶頭

國發會 27 日即將與歐盟展開第 3 次技術性協商,但其實國內個資法問題仍多,就算金融科技發展迅速但卻並非關鍵。

國發會副主委鄭貞茂 26 日在在 2019 TAIWAN FINTECH 產業策略論壇上指出,政府正致力於建立安全且可信賴的資料交換機制(T-Road),將成為台灣發展數位經濟的基礎。尤其是像個資的保護,目前與歐盟 GDPR 的談判進程很順利,預計明年就能達到適足性認定。

鄭貞茂表示,台灣現行個資法還在區分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不同產業又還由不同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規範,保護機制參差不齊,跟沒有主管機關差不多。而歐盟也希望台灣未來將會有專責機構,而未來國發會預計將會負起權責。

這其實也是目前業者所想,相關業者稱,目前就算進入監理沙盒,也很難取得聯徵中心資料,甚至連調閱銀行適足性相關法規都很難,只要碰到監理問題,金融科技業務根本無從發展起。業者表示,若要運用新興科技降低法遵成本,重點是在現行組織結構及法規,而不在技術,而這可能需要國發會帶頭來做才有辦法。

如區塊鏈技術若要應用在資料認證上,可能就不符合現行法規的規定,因為沒有符合法律上需要專責機構的認定,但如公私鑰加密技術還是能被使用在需要個資識別的情境,未來民眾也不再需要攜帶一堆卡片或資料就能申請金融服務。監理科技也並非僅是服務於金融,而是在便利法律遵行,並強化對隱私的保護。

值得一的是,鄭貞茂表示,個資價值歸屬於個人,未來消費者去銀行開戶可能不再需要手續費,反而是銀行要付費買個資。台灣政府將致力於把個資賦權給民眾,甚至衍伸出資料訂價權,制定出在各業者之間流通個資的遊戲規則。

(首圖來源:台灣金融科技產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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