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勞方與資方為了一個禮拜能放幾天假已經爭吵多時,不但難以形成結論,也把台灣產業發展的痛點全部赤裸裸地掀開。 其實,勞工的訴求正是企業主的困境,不論哪一方,如果真的想要讓自己的付出更有價值,最好的方式絕不是努力增加工時,而是好好思考,如何挺身而出為自己爭 取權益,這才是有效且聰明的「工作」,而不是接受現下的「不平等待遇」,勞工如此,企業主更是如此。傻傻的「勤勉」這絕不會讓自己變得更有尊嚴,只會讓自 己變得更廉價。
華人的傳統社會一直以來都很強調「努力工作」,對於以時薪制的勞工來說,工作時間越長,薪資自然是越高。根據統計,台灣人 在年度工時上,真的是超英趕美,狂電大部分已開發國家,2015年台灣勞動部「有統計」的數據,台灣勞工每個月平均工時是175.3小時,一年12個月是 2104小時,OECD(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調查顯示,19個有統計的OECD會員國中,工時超越台灣的只有墨西哥的2246小時和南韓2230 小時。
圖1:全球各國勞工2015年度總工時(註:勞動部統計,2015年台灣勞工年平均工時為2014小時)
資料來源:OECD/ 製圖:Joe
2016年,台灣政府想把現行勞動法規中,勞工每七日中至 少應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講白了就是目前勞工每周有一天例假日,稱為「一例」,而新執政黨領導的行政院,打算把修正草案改為「一例一休」,讓勞工每周能 有一天例假日以及一天休息日,成為真正的「周休二日」。不過這是有但書的,附加條件是將勞工原有的19天國定假日,刪減至12天,很多人不了解「例假日」 和「休息日」的差別:「例假日」是法令強勢規定的勞工休假時間,「休息日」則是可以上班,只要勞工和資本家討論過後,強制給予加班費,勞工就得來上班。
當然聰明的人就看得出來,這個政策的「玩法」可以變化多端。2016年開始,台灣的法定工時已經減少為每周不超過40小 時,如果每天工作8小時,勞工一周上班五天即可,最好的政策其實就是「每周兩例日」,也不需要刪減7天國定假日,更不需要「休息日」的設計,因為按照台灣 資本家過去大量的違反勞基法的紀錄,勞工在「一例一休」的法規下,要不要加班和加班是否強制給予加班費,這些恐怕都是由資本家做主。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後 受害的還是廣大的勞工族群。
事實上,和全球許多國家相比,台灣勞工的假日並不多。在台 灣,工作一年後才有7天法定特休假,還有19天的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再被砍到剩12天,那麼OECD統計的國家裡,台灣勞工的休假日大概只贏過墨西哥 和美國(美國的有薪年假是企業額外提供的福利,視個別企業而定,約70%的美國企業提供5〜15天的有薪假期)。這顯示了台灣勞工的工時真的相當高,然而 工作時數高,卻不等於國家生產力高,甚至可能造成全國許多勞工陷入窮忙的困境。
表1:世界各國勞工假期比較
企業給薪假日 |
國定假日 |
||
法定特別休假日 |
集體商定年假 |
||
Australia | 20 | .. | 8 |
Austria | 25 | .. | 13 |
Belgium | 20 | .. | 10 |
Canada | 10 | .. | 9 |
Chile | 15 | .. | 15 |
Czech Republic | 20 | 25 | 13 |
Denmark | 25 | 30 | 9 |
Estonia | 20 | .. | 10 |
Finland | 25 | 25 | 11 |
France | 25 | .. | 11 |
Germany | 20 | 30 | 9-13 |
Greece | 20 | .. | 11 |
Hungary | 20 | .. | 10 |
Iceland | 24 | .. | 12 |
Ireland | 20 | 24 | 9 |
Israel | 11 | .. | 10 |
Italy | 20 | 25 | 10 |
Japan | 10 | .. | 15 |
Korea | 15 | .. | 15 |
Latvia | 20 | .. | 12 |
Luxembourg | 25 | .. | 10 |
Mexico | 6 | .. | 7 |
Netherlands | 20 | 25 | 9 |
New Zealand | 20 | .. | 11 |
Norway | 21 | 25 | 10 |
Poland | 20 | .. | 12 |
Portugal | 22 | .. | 12 |
Slovak Republic | 20 | 25 | 15 |
Slovenia | 20 | .. | 12 |
Spain | 22 | .. | 14 |
Sweden | 25 | 25 | 11 |
Switzerland | 20 | .. | 9 |
Turkey | 12 | .. | .. |
United Kingdom | 28 | .. | 9 |
United States | 0 | .. | 10 |
Costa Rica | 10 | .. | 11 |
Bulgaria | 20 | .. | 12 |
Croatia | 20 | .. | 13 |
Cyprus | 20 | .. | .. |
Lithuania | 20 | .. | 11 |
Malta | 24 | .. | 14 |
Romania | 20 | 21 | 10 |
資料來源:OECD
根據Bloomberg整理波士頓顧問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的資料,用平均每位製造業勞工所創造的GDP產值和製造業附加價值兩個條件來計算生產力,美國每位勞工的生產力是世界第一(美國勞工平均年工 時1790小時),第二名的瑞典生產力約是美國的89%(瑞典勞工平均年工時1612小時),第三名瑞士的生產力約是美國的81%(瑞士勞工平均年工時 1590小時),接下來依序是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南韓、台灣、英國、德國、加拿大、法國、日本、西班牙、澳洲、中國(只有長江三角洲部分)、墨西哥、 捷克、泰國、波蘭、印尼、印度、俄羅斯、巴西。
換句話說,台灣製造業勞工超過2100小時的工時生產力,可能是美國製造業勞工不到1800小時工作所產生生產力的 70%;同樣的,比台灣勞工工時更長的南韓,平均每位勞工生產力只多不到1%,墨西哥更慘,平均每位勞工生產力只有美國的35%。工作時間長,產值卻更 低,一樣花時間工作,難怪墨西哥人寧可冒險偷渡到美國就業生活;反觀德國勞工平均工時比台灣少了一大截,製造業的平均生產力卻能和台灣不相上下,工作效率 有天壤之別。
圖2:世界主要國家生產力排名
資料來源:Boston Consulting Group
以整個國家的總體生產力來衡量,在經濟學上,供給的多寡和品質會影響最終產品的價格,勞力供給的多寡和效率也會影響國家的 經濟產能。以台灣來說,當國內的生產力大幅增加,製造出來的商品總量也跟著增加;如果國內和出口到國外的消費動能沒有跟著擴大,根據供給需求原則,生產力 和產品價值是必然下降。台灣一直都擅長出口科技產品和工業零件,這些科技產品和工業零件在產業景氣循環初期的價格會相對較高,隨著量產愈加普及,市場需求 會逐漸飽和,價格就會逐漸走低,所以企業必須改良產品品質以刺激消費端的需求,或者創造新的產品來新增過去所沒有的消費,最糟的對策是當消費市場接近飽和 時,大家只會繼續努力工作,因為當生產增加速度快過消費速度,整體勞動生產力就會越來越低落。這就是為什麼「產業升級」和「創新」如此重要:如果企業沒辦 法創造前所未有的東西,不管員工再怎麼努力工作,整個企業的下場注定十分悲慘。
圖3:25個製造業出口國的製造業成本指數
對照全球水準,其實台灣勞工真的很拚,企業真的不該過度要求勞工在工作時數上持續增加。根據波士頓顧問公司的資料顯 示,2014年全球製造業的營運成本,其實台灣(97)的營運成本,和中國(96)、美國(100)、俄羅斯(99)、南韓(102)與波蘭(101)的 水平差不多,但美國是靠著能源業的技術革命,大幅壓低了北美製造業的成本,而且近年來,美國的生產效率明顯提升,也是因為倉儲管理和庫存調節大幅優化;反 觀台灣卻是建立在較低的勞工成本上,長久下來,這其實對企業的長遠營運並不利。
已開發國家的勞工在企業工作,之所以會有較好的待遇和休假,除了勞工長期以來的團結爭取以外,這些國家的社會共識也認為, 讓勞工適當休假,每周維持適當的工時,才能有充足的體力與思考能力,工作的續航力才能維持下去。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人們是為了生活而工作,而不是為 了工作而生活,有身體健康的勞工,企業的長遠發展肯定更為有利,讓勞工每天過勞工作,怎麼會有心力配合公司進行「產業升級」和「創新」?
工業革命以後,已開發國家都經歷過資本家壓榨勞工,工作環境惡劣,甚至還有童工與職業病問題,所以勞工們逐漸產生自主性的 抗爭,諸如罷工、佔領工廠、籌組工會、迫使民意代表通過勞工相關法案等運動。近年來雖然台灣的勞工意識有逐漸抬頭,但是社會輿論的聲浪,顯然比在網路社群 的討論更冷清。缺乏實際的勞工街頭社會運動,台灣勞工自己也不夠團結,只有少數群眾真的身體力行,但少數人對抗大財團或資本家無疑是孤掌難鳴。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Editorial/IPNC_160907_15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