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技人才和源源不絕的資本互相結合,可以預期,「矽谷」的誕生只是時間問題,差別是出現在美國加州或是其他地方,但 可以想像「亞洲矽谷」不會出現在這幾年的台灣,至少美國加州矽谷的發展模式肯定不會重複出現灣,因為台灣的產業發展環境,根本沒有矽谷的內涵,就算把矽谷 的人才原封不動搬到台灣,也搞不出矽谷的發展模式。
近年來,台灣政府跟著全球產業趨勢潮流,提出打造融合金融和IT的金融科技(Fintech)產業變革,但是台灣金融產業 的主管機關金管會官員卻認為,台灣是人口只有2300萬的島國,隨處可見便利商店,民眾不太需要「電子商務」送到家的服務,所以台灣電子商務發展不起來。 也因為人口少,而且銀行密集度高,金融服務已經十分便捷,所以想讓Fintech等相關產業取代傳統金融業,即使是海外市場,官僚們也認為不可行。
然而台灣政府在2016年兩度喊出「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希望推動以網際網路相關產業創新研發、強化創新創業生態系為主 軸,讓台灣成為創新研發重鎮,第二次的方案名稱還多一個「・」,變成「亞洲・矽谷」。名稱多了點創意,推動方案的發展大綱「一大生態體系、兩大主軸、三大 連結、四大推動策略」也都列好了,但一個耗費多年,連電子支付都搞不定的政府,竟然提倡以網路相關產業為創新研發主軸,這不是笑話,這是活生生發生在台灣 的真實事件,而且這計畫是設定在2016〜2023年之間,歷經包含總統大選等多次選舉。「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八年後能運作到怎樣的完成度,甚至數年後 是否還有人記得這個方案,政府應該難以評估。
「工業革命」是人類近代影響力最大的革命,最早大約開始於1760年代。大約到1840年代,但是工業革命這個詞,是法 國人Louis-Guillaume Otto在1799年書信中首次提到,德國人Friedrich Engels在19世紀的《The Condit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 in 1844》著作中也有提及。工業革命已經進行了好長一段時間,人們才普遍意識到,整個社會進入了一番新變革,然後醞釀出「工業革命」的思維;這並不是18 世紀的英國政府宣布要進行工業革命,所以以英國為首的歐洲地區先後邁入工業革命。當時的人們根本沒有預料到,短短的百年內,社會、工業、科技、貿易、金 融、航海、軍事會有如此大規模的轉型和結合。這是當初始料未及的大躍進,絕不是英國政府所事先規劃好的。
時至今日,近年來人們面臨的產業趨勢或社會環境大變遷,從無遠弗屆的網路科技大躍進、中國的電子商務,到美國能源產業大 變革,這些大範圍的趨勢變化,後期的發展往往不是一開始人們所能預測的,更遑論是政府機關來事先規劃。這就像父母生產和養育小孩一樣,父母沒辦法預設小孩 要發展的方向,然後要求小孩朝那個方向邁進,小孩長大後,也往往會發展出跟父母當初預期落差非常大的結果。各國政府制定產業和經濟政策也是如此,政府要發 展網路科技相關的產業轉型,其實重要的是把產業所需要的環境規劃完善,同時讓資本市場和產業轉型可以互相結合,剩下的工作,留給社會與人民完成就好。
回顧歷史,工業革命之所以主要發生在英國,同時又讓英國在19世紀以前建立如此龐大的帝國,這跟英國在中世紀就建立專利 制度有很大的關係。英國國王在1331年就對技術發明頒發過皇家特許狀,保護許多發明家的心血。英國將科技創新做為國家發展戰略,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獎 勵,使所有人民都陷入對新技術、新發明的狂熱崇拜,保護專利權的政策,讓世界上優秀的人才和技術都轉往英國。
例如,在瓦特(James Watt)之前的工匠已經發明出蒸汽機,但整個英國勇於研發科技的社會風氣,讓瓦特願意留在英國,對舊式蒸汽機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工業革命出現在英國絕 非偶然,而是當時英國社會風氣所致,牛頓(Isaac Newton)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提供科學的理論基礎;瓦特的蒸汽機提升了產業設備;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奠定英國的經濟發展策略。
而且在工業革命之前,英國歷經創建英格蘭銀行、實施發行公債和資本化,出現許多金融業的變革,這些「金融革命」讓發明、 工業、財富互相結合,因為從研發走到實質工業運用的過程中,缺乏大規模資金以及長期資金的資本投資,這和封建時代的師徒作坊模式大不相同,工業革命所需要 的技術發明可以隨時間發展而出現,但是要走向鋼鐵、紡織、鐵路等大規模工業產業階段,必須不斷地在整個研發過程中投入資本和經費。透過公債和資本化,英國 當時有全球湧入的投資熱錢,加上專利保護和源源不絕的人才,可以預期工業革命的出現只是時間問題,因為工業革命成功的要素,在當時的英國都已經齊全了。工 業革命帶來的科技與產業變革,鐵路運輸、蒸汽機改良、飛梭、珍妮紡紗機,讓英國領先世界各國,提升勞動力的效率,也帶來財富,財富用以發展軍隊和科技,軍 隊再往全世界掠奪工業所需的資源,循環發展造就了19世紀的大不列顛帝國,這絕對不是政府英明神武的決策。
大西洋對岸的美國更瘋狂。1787年,美國聯邦政府為保護發明人的權益,將專利權寫入憲法當中,對作家和發明家的著作和 發明,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保障,用國家的根本大法來保護發明創造的點子。1802年,美國成立國家專利局,美國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曾說:「專利制度就是將利益的燃料加入天才貢獻的火力(The Patent System Added The Fuel Of Interest To The Fire Of Genius)。」智慧財產權是大腦的產品,是一份無盡的資源,盡力為那些偉大發明家們產出的智慧財產權提供保護,激發整個社會的創造熱情,這是美國能取 得世界經濟強國地位的關鍵要素。
1870年代,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用電燈改變美國;另外,蒸汽動力被電力所取代,美國電力技術革命來臨,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愛迪生不是第一個發明電燈的發明家,但他卻是讓 電燈走入廣大一般家庭的企業家,改變人類的生活也為自己創造財富。當時美國擁有許多發明家,各種發明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美國,美國企業家和發明家將冒險精 神,運用在各個領域,各行業都有出類拔萃的人才,勇於冒險和實驗精神成為美國的特殊文化和制度。
美國成為獨立國家之前,從英國繼承市場經濟制度和堅固的法治意識,美國有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良好的法治環境,加上全球 各地的移民帶來不同的基因、技能、思想、文化和生活習俗,大量湧入的移民為美國的發展帶來大量廉價的勞動力、資金和技術,美國各領域的科技和工廠管理制 度,來自於世界各國各種資訊,充分發揮融合優勢,形成巨大的創新能力,使美國強大,強大的美國又不斷的吸收各國技術來強化自己,使得美國的社會結構發展程 度,遠遠超越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任何有創意的點子,都有機會獲得美國資金的投資,搖身成為巨富。
優秀人才沒有對應的高薪和紅利吸引,台灣未必留得住這些人才;需要承擔風險和虧損,可能面臨血本無歸的初期新創企業,不 符合台灣創投的喜好風格,因為他們要的是接近成功的新創事業,距離瓜熟蒂落還有一段時間和努力的新創企業,台灣創投的興趣不大;台灣的公司法法規和股權設 計模式,也不利於新創企業的發展模式。
這樣看來,台灣的整體產業環境,實在還達不到適合孕育出美國加州矽谷的水平,如果靠政府出錢喊喊口號就能成功,那「亞洲營運中心」和「兩兆雙星」還會失敗嗎?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Editorial/IPNC_160921_1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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