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了我的血汗錢!

本文開始以前,Joe先說一些前言給大家參考,要提高人民的薪水或財富,動機是好的,但如何執行更重要,政策做錯了就會引來貧富不均,眾人的「平均」薪資是增加了,但不代表每個人的薪資增加了,舉個例子,全民平均薪水增加10%有多種情況,10%可以平均分散在富人身上,或者是平均分散全民身上,低薪民眾身上等等,假設原本早餐消費45元,中餐75元,晚餐85元,一天消費產生的GDP等於45+75+85=205元;假設經濟轉好,物價上漲,早餐變55元,中餐變95元,晚餐變115元,不吃早餐也要花95+115=210元,本來能吃三餐的錢,現在只夠付兩餐,假設偷吃個30元麵包當早餐好了,GDP從205變240,經濟成長率成長(240-205)÷205=17%,但是實際物質享受從205可以吃三餐變成240只能吃兩餐半,經濟成長率17%,實際你是變窮了?還過得更不快樂,如果政府追求經濟成長率不顧人民生活素質直接進行擴大內需,熱錢流入提升貨幣供給的結果,就會造成社會的嚴重貧富不均,當然擴大內需的相關行業,例如房地產業、證券業、公共建設相關大幅成長,其他行業成長0%,所以平均成長率可以提升,但是對其他行業的人民來說,收入薪資完全跟不上資產膨脹的速度,實質上是越來越貧窮,越活越沒希望。政府的任務是提升大多數人的薪資,人民收入增加了,刺激消費能力,才能進而推動整個產業結構大幅成長,當經濟復甦,但財富卻集中增加在富人身上時,表面上各個企業欣欣向榮,但實際上,大多數平民的財富並沒有增加,一般民眾消費能力依舊沒有增加,當政策錯誤時,財富分配失當,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本文轉錄自商業週刊(1158期)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9147&p=1
為什麼這麼努力卻越過越苦?揭開薪水不漲真相!誰偷了我的血汗錢!
製作人:劉佩修 撰文者:楊少強、賴寧寧 研究員:陳泳翰

10年來,台灣經濟成長近3成,但上班族實質薪水卻倒退嚕,還要負擔7成所得稅,我們辛苦創造出來的財富,被誰剝奪了?10年來,台灣經濟成長近3成,但雇用人數超過5萬人的31個主要行業中,近8成實質薪水倒退嚕。12年前,我年薪130萬,現在剩下80萬,這工作做了26年,從來沒想到,有一天,年薪會低於16個月,只剩13個月。

我是台北工專電子工程科畢業,工作不難找,宏碁有通知我面試,那時,宏碁在南京東路,非常小,面試我沒去。我如果去宏碁,現在就不得了。薪水變少,很多人生計畫都改變了。我48年次,以前計畫45歲退休,因為,130萬年薪,十年後變200萬,這很合理吧?現在工作不穩定,老闆一天到晚說要裁員,我年紀比較大,萬一離開,只好創業,創業要有本錢,風險又大;我想做到65歲,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到那時候?

你問我是不是要更認真(工作)?

ㄟ,我本來工作就很認真,每年考績不是甲等就是特優,現在呢,(要保住工作)就要更配合老闆了。一位中年受雇者的心聲,停滯的十年,經濟成長、薪資不漲

「財富不屬於擁有它而屬於享受它的人。」這是美國開國元老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名言。不過在台灣,這句話應改成「財富不屬於創造它,而屬於享受它的人。
」創造財富的人,卻不能享受財富,這正是目前台灣多數受薪階級處境。為什麼說「不能享受財富」?先看以下數字。

去年,台灣全體民間企業受雇者(工業與服務業,不含農林漁牧業)平均月薪為43000元,相較於1999年,十年薪資略成長5.4%。扣除物價後的實質薪資,十年來不增反減
,變負4.3%!雇用人數超過五萬人的31個主要行業中,近八成實質薪水倒退嚕!但,這十年台灣的國內生產毛額(GDP,俗稱經濟規模)成長達29.4%,扣除物價後的實質成長17.5%,GDP與薪資嚴重脫勾!將時間拉長,1990年代以前,台灣的GDP與薪資同方向成長,兩條線亦步亦趨、緊緊相隨;然而,1990年以後,這兩條線卻像分手的情人,貌合神離、漸行漸遠。以台灣的經濟規模來說,只要一年GDP成長約3%至4%,至少也多創造3000~4000億元,但這些錢究竟跑到哪裡去了?為什麼經濟成長的果實,一般勞工卻分不到?

GDP是一個國家內部生產出來的財貨與勞務的「總價值」。把這個「總價值」想像為一顆橘子,分配成三塊,一塊切給政府(間接稅淨額如營業稅),一塊切給企業(企業盈餘),一塊切給受雇者(受雇者報酬)。在台灣,2008年受雇者報酬占GDP約47%,遠較日、美、法、英、德等主要國家低;企業盈餘占GDP比重達48%,遠較上述國家高;政府分到
5%,較上述國家低。可見,台灣的企業(含股東)分到的橘子比別國大塊。再從就業者結構來看,台灣就業總人口約1400萬人,民間受雇者占比近七成,遠較雇主與公務員多。按理說,受雇者薪資應與其創造的GDP同步,既然十年GDP成長三成,薪資也該漲三成。對主政者而言,這是經濟成長的十年,但對許多上班族而言,這是薪水停滯、萎縮的十年。不管景氣是什麼燈號、出口成長多少、股市上漲多少、政府減了多少稅,都跟民眾的荷包無關。

全球化與政策謬誤,拉低工資,信心,反映在對薪資的預期上。難怪民眾對政府的信心,也像薪水般,欲振乏力。薪水為什麼不見了?辛勤栽種的橘子,被誰拿走了?「如果不是labor(勞工)拿去,就是政府跟資本家拿去嘛!政府拿的其實越來越少(指稅捐),所以是資本家拿去的多。」經建會前主委陳博志說。

為什麼資本家拿得多?有大環境因素,也有台灣本身的因素。大環境因素是國際貿易全球化。貿易通常會使兩國生產要素(例如勞工薪資)價格趨於一致,在經濟學中稱為「要素價格均等化」。「要素價格均等化」為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森(P.A.Samuelson)所提出,它的基本原理是,當兩國密切貿易往來時,若本國某種生產要素較外國貴,產品的成本較高,企業將改到外國去生產,於是本國這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會減少,它的價格也會下降,與外國的要素價格接近。

1970及1980年代,台灣主要的貿易夥伴多是美、歐、日等已開發地區,台灣的薪資水準明顯增加,以1980年代來說,平均薪資年成長10.7%,當時的經濟成長和一般民眾的感受非常接近。但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台灣的貿易夥伴逐漸轉向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後來更以中國大陸為重心,受到對岸勞工薪資較低的向下拉力,台灣的勞工薪資開始停滯。「近十年中國製低價商品充斥世界,國內產業升級與轉型速度不夠快,國內廠商為提高競爭力,致力壓低生產成本,勞工薪資受到壓抑,這也是勞工薪資所得十年來原地踏步的另一個原因。」經建會副主委胡仲英接受本刊訪問時坦言。

台灣本身的因素有三個:獨厚科技業、稅制不公、管制服務業。政府稅制不公的兩隻手,讓所得分配日益惡化,一隻手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簡稱促產條例),另一隻手是綜合所得稅。

謬誤一:獨厚科技業,加速M型化
1991年,促產條例實施,以高科技為主的資本密集產業享有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股東投資抵減綜合所得稅的優惠。當初這些租稅優惠,無非希望這些製造業能提升競爭力,但二十年過去,台灣製造業仍以代工為主要模式。經建會分析台灣的「貿易條件」(每單位出口能換到的進口量,越少表示出口價值越低),2003年之後明顯惡化,原因就是台灣的製造業未能掌握關鍵技術,使得台灣無法主導出口價格。即使很多製造業廠商知道他們必須朝設計、品牌發展才有生存空間,但無法拋棄舊思維,加上稅賦優惠,缺乏轉型誘因,長久以來安於代工模式。「他們會想,我只要做代工、接單又可以活好幾年,或者可以仿冒,為什麼要冒險做設計?」台灣經濟研究院六所所長楊家彥認為。

政府稅賦政策朝科技業傾斜,無非想藉出口帶動經濟成長;但,科技業減稅,傳統產業、服務業卻不減稅,等於變相懲罰後者,競爭條件不平等。有了減稅加持,科技業獲利普遍比服務業高,也較有能力提高員工薪資。「這十年來,從各產業看,台灣製造業薪資成長尚可,但服務業薪資成長太慢,以致整體產業薪資成長不足。」胡仲英指出。觀察台灣主要行業過去十年薪資漲幅排行榜,電腦相關製造業受雇者薪資漲幅均名列前茅,這只是薪資,還不包括配股!促產條例為製造業減了多少稅?根據財政部資料,十年稅損達8500億元,相當於全國2.2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意即,若促產受惠廠商這十年正常繳稅,全國人民2.2年不用繳所得稅。科技業稅率有多低?資料顯示,2007年IC設計業聯發科有效稅率僅4.2%,面板廠奇美約5%、友達3.6%、華映2.2%、台積電9.6%。相較當年營所稅率為25%(目前降為20%),一般企業賺100元,須上繳25元,諸多盈餘百億元以上的科技業者,賺100元卻只上繳個位數,這公平嗎?

如果說,科技業者拿高額補貼,創造比其他產業更多的就業機會,創造更多的GDP還勉強說得過去,但科技業占總就業人口不到7%,含科技業在內的製造業占總就業人口27%,產值占GDP比重兩成;扮演內需主力的服務業,就業人口近六成,占GDP的比重更達七成。隨著科技業外移,未來雇用人口只會越來越少。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朱雲鵬表示,薪資成長的速度跟不上GDP,與電子業不需要低階勞動,薪水高的高階勞動又被派到國外有關,「以晶圓廠為例,投資一千億元的晶圓廠,需要的是碩士以上的人力,而且,只需要2000人。」創造較少就業機會的產業,得到的租稅優惠,反而比創造較多就業機會的產業多,凸顯政府「輕就業、重成長」思維,讓資源往少數人身上集中,加速財富M型化。可以說,不見的薪水,是被政府以稅負手段,拿給高獲利卻少繳稅的企業與其大股東。

政府另一隻稅賦不公的手,是「重課勞力所得,輕課資本利得」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以下簡稱綜所稅)。它雖沒讓薪水變少,卻讓受薪階級實質可支配所得變薄。台灣的綜所稅來自三塊,第一塊是薪資所得,由受雇者繳納;第二塊是資本利得,包括現金股利、銀行利息與房租收入;第三塊是執行業務所得,由自立營生者繳納,例如律師費、表演費、版稅。以2008年來說,這三塊比率依序73.31%、20.5%、6.19%,綜所稅多由受薪階級承擔。

按理說,資本利得越高者,越屬於M型的富人端,稅率應越高;但實際上,目前證券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均免稅,這兩塊最肥,卻不必繳稅,導致所得稅根本無法反映實際收入。此外,保險費、儲蓄投資、捐贈等扣除減免利益,也往高所得者集中。「薪水階級不只越來越弱勢,還得負擔七成的所得稅,這就是民怨所在。因為,經濟問題會造成所得問題,所得問題會變社會問題,社會問題最後就導致政治問題。」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朱浩民說。據統計,在台灣,用政府社福支出來進行的所得重分配效果,比課稅效果大將近十倍,顯示台灣以稅收改善所得分配的效果極糟。如果,各項稅賦減免的範圍越來越大,政府終將因為稅收不足,減少對低所得者的救濟。學理上,政府應該用稅賦改善所得分配,但我們的政府,卻用稅賦讓貧富差距擴大!

謬誤二:越來越多人從小老闆變成企業雇員。
觀察主計處資料,從一九九一年促產條例實施那年開始,至2008年這十八年間,老闆占總就業人口的比重,從24%降至18%,勞工的比重,卻從56%升至67%。對照台灣GDP的三大塊,受雇者報酬近年沒有成長,但卻有越來越多的人,從食物鏈上端往下掉,分食原本就不大的餅,平均薪資當然下滑。此外,受雇者變多,勞動市場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也讓雇主更有籌碼壓低工資。

謬誤三:服務業管制多,競爭力低落
另一個讓薪資不漲的原因,是占國內就業人口六成的服務業,競爭力低落。競爭力低落的原因,來自高度管制。台灣雇用人數前三大的服務業為批發零售業、金融業、交通運輸業,後兩者就是被管制的行業。例如金融業,台灣的金融法規相當多,管制過嚴使業者無法以服務創新吸引顧客,只能削價競爭;此外,台灣的銀行業又無退場機制,經營不善或被業者亂搞而負債累累的銀行,政府還負責救援,銀行又何必進步?政大教授殷乃平就表示,台灣的金融業因政府管制,根本沒有國際競爭力。交通運輸業受到管制也頗多,例如公車多掌握在地方政府之手,外來競爭者少,導致進步遲緩。楊家彥以自身經驗為例:「我在國外坐公車,什麼時間到什麼站是可以掌握的,可是台灣公車發展三十幾年了,這點都還做不到。」因人口老化而被看好的醫療服務業,在台灣被高度管制。楊家彥指出,健保制度將醫療資源框限住,又規定許多照護機構只能由非營利的財團法人才可經營,無形中限制一些有創意的經營資源進入該產業,其人力也無法提升。

政府強調要發展的旅遊業,在台灣也屬特許行業,分為甲、乙、丙三種,有執照才能營業,但是在歐美,旅遊業多採開放;由於遊業都有跨業經營的需求,涉及餐飲、交通運輸、住宿等食衣住行各環節,若旅行業者要有執照才能經營,「結果服務內容就變成:這些業務除了旅行業者能做,其他行業通通不准做。」楊家彥說。重重管制使服務業無法提升,也缺乏誘因做產業升級,服務業研發支出占整體產業研發支出不到5%,結果就是台灣服務業只能做本土,根本跨不出國門。

美、荷、英等國,其服務業出口有鉅額順差,台灣的服務業絕大部分項目是鉅額逆差;在全球服務業中,台灣亦微不足道,台灣服務業貿易總產值占世界比率僅有0.9%,日本占3.9%,香港與新加坡也各占2.1%。缺乏競爭力,服務業只能從壓低成本來獲利。朱浩民舉例,以往屬高所得族群的銀行業,薪資已大不如前,「台灣十年前大學畢業生,進銀行的月薪大約32000元到36000元,現在,降到28000元到32000元。」

當多數人薪資不漲,除了影響其家計,至少還有以下三項衝擊:
一、人民緊縮消費:內需不振,將影響經濟發展。
二、人才流失:可移動的人才往薪水較高的國家跑。
三、生育率下降:薪資沒有展望,又如何敢生兒育女?

面對薪資低迷,政府該做的事,就是提升台灣勞工的生產力。生產力與薪資直接相關,一般人談到薪資,往往誤認為薪資高就表示人事成本高,其實正確的情況是:如果台灣人的薪資比中國工人高兩倍,但生產力卻比中國工人高五倍,對企業來說,雇用台灣工人還是比中國工人划算,台灣工人還是有競爭優勢。

解方:除管制、廢補貼、重內需

政府應持續改革高等教育、再造技職教育,讓台灣勞工的生產力比對手高。這些都需要長遠的計畫與投入,無法短期見效,但這些也都是「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的重要工作。此外,台灣須發展內需產業、特別是服務業,但這不意味政府須挹注資金或補貼來扶植某一種產業。「我們都以為政府比較聰明,實際上不是,」中研院院士胡勝正舉例,美國在1989年做一個大規模人力調查,結論是未來十到二十年觀光業會大幅發展,因此鼓勵民眾到旅行社去工作;結果十年之後,觀光業確實大幅發展,但觀光業的人才需求下降,因為網路購票取代了旅行社買賣機票人員。

陳博志說,以前台灣肝炎比例很高,政府認為發展肝炎疫苗一定有競爭力,於是從法國買回技術,還花費數十億元蓋了一座保生藥廠。「結果打完幾年後,人家新技術出來,我們那個東西通通完蛋,幾十億通通不見。」過去諸如「兩兆雙星」之類的例子證明,由政府挑選重點產業發展,往往皆以失敗收場。政府該做的,是去除補貼、廢除管制,讓業者在公平的環境下各憑本事競爭。雖然促產條例在去年底落日,但政府緊接著推出「產業創新條例」(立法院二月將審理),這種補貼究竟有多大效果?誰拿到好處?哪些人會付出代價?肥了誰?瘦了誰?值得三思。

民眾對經濟的感受,是建立在薪資上,而不是GDP上。政府應改變重成長、輕就業,重出口、輕內需,重富人、輕平民的思維,讓薪資跟上經濟成
長,才可能還富於民,贏得人心。

政府個人綜所稅來源占比,薪資73.31%,現金股利、利息、租賃20.5%,其他(執行業務所得等)6.19%
資料來源:97年中華民國賦稅年報

1991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實施:高科技等資本密集產業可減免稅,造成國內產業結構失衡。政府開放赴大陸投資:台商登陸投資快速成長,台灣薪資成長率由10.5%一路下滑至2008年的0.02%。
1992年,台灣以觀察員身分重返WTO前身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1993年,台灣對大陸出超超過台灣對全球出超:赴大陸投資設廠者增加,台灣失業率開始上揚,16年成長4倍。
1995年,WTO成立,台灣提交入會申請。
2002年,台灣成為WTO會員國:進入全球化市場,產業外移更形嚴重。大陸首度超越美國,成為台灣最大貿易夥伴。
2009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過去十年促產造成稅損8500億元,等於2.2年全國個人綜合所得稅稅收。
2010年,政府推出產業創新條例,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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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1. "政府該做的,是去除補貼、廢除管制,讓業者在公平的環境下各憑本事競爭。"
    本該如此,只是選民不在乎,政客何必幫選民想?只有選民在乎,用選票押著政客去做,政府才會改變。
    選民不在乎,就算有官員幫選民想,說要課資本利得稅,選民不挺,財團攻擊,最後也只有下台的份 (請參照郭婉容部長)
    選民要成為認真官員的後盾,政府才會按照選民想的方向前進,不然只會按照財團的方向前進。

  2. GDP增加跟人民生活品質未必有實質上的連結,因為對我來說,物價
    跟平均薪資是基本生活條件,賦稅跟房價是進階的生活品質。
    我們的物價跟平均薪資或賦稅跟房價有讓我們人民感到快樂的變化
    嗎?就像富士康事件一樣,
    就像大埔農地事件,人民真的會因為這種政策感到快樂嗎?政策方向
    是財團得利還是人民受益?

  3. "Money is always there but the pockets
    change." Gertrude Stein – 多麼含意深遠的一句話…
    看你怎麼想 🙂

  4. 台灣企業的勞工產值(也就是所謂的生產
    力)偏低.
    低到只能支付勞工22K 甚至是17.8K這種
    水準.
    只能請外勞. 去大陸. 去內地 去越
    南…..(接下來可能是 非洲 南極 火
    星….)
    不過 問題不是出在勞工身上.
    一樣雇用台灣的勞工.
    在外商("真"外商)的.
    就能創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值…..

  5. 南韓
    敢跟 歐 美 日 競爭汽車.
    敢跟 SONY 國際 日立 競爭家電.
    這才是真的競爭力.
    台灣自以為很有競爭力.
    事實上只是撿別人剩下不要做的.
    越做越沒有利潤.
    只能壓低國內工資
    保持自己還有與中國 越南 這些低工資國
    家的競爭代工市場能力.
    薪資怎麼可能提高.
    一提高 所有的工廠就要倒光光了.

  6. 再講二件事:
    考20分進去大學的人 和考520分的人.
    將來出社會領的薪水並不會一樣.
    但是 20分 和 220分的人
    最後都領是22K或17.8K 這就有問題了.
    外勞.
    泰勞
    可能都是做3K. 台灣人不做的工作.
    菲勞
    全部都是在搶台灣人願意做的工作機會.
    大量雇用菲勞當OP.
    造成降低本勞薪資 惡化工作條件.
    才是造成低學歷者 工作困難的主因.
    (註: 18分的大學 也算低學歷).
    我甚至看過很多菲勞.
    在做設備工程師 產品工程師的.
    版主回覆:(07/29/2010 03:04:08 PM)
    冷靜回復,保持情緒,盡量避開政治議題專注財經,回應也盡量擠在同一篇,不然會消耗留言上限,為了控管秩序請見諒

  7. 台灣最近很熱的新聞: "苗栗大埔農地徵
    收"
    我剛好就在這地方工作. 每天上班都會經
    過.
    土地徵收法:(應該已經廢止了)
    http://www.ytland.gov.tw/htm/dm
    -11.htm
    土地徵收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
    LawAll.aspx?PCode=D0060058
    民國91年 12月修正.
    這時候 阿扁剛當總統2年多.
    藍綠政治勢力 應該是旗鼓相當.
    立法院通過的案子 二邊都要負責.
    法律的相關資訊:
    http://www.rclaw.com.tw/SwEzTex
    t.asp?Kd=93&txtgp=&groupkd=
    簡單的說:
    政府決定要徵收的土地.
    人民是沒有權力說NO的.
    一個為財團權貴
    量身訂做的法律.
    現在 在那大罵不公不義.
    這不公不義的法源.
    不就是當年立法立出來的?
    這種不公不義法律.
    不就是那些政治人物 本來就想要的?
    照例.
    學著要出來狗吠火車一下:
    http://sjhsu51545.blogspot.com/
    2010/04/blog-post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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