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降稅延長期限 財長:月底收到金管會回函後決定

台股現股當沖降稅措施實施期限將於明年4月屆滿,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曾表示,希望當沖降稅實施能延長至以七年為期限。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今(7)日表示,當沖降稅一定會延長;至於延長多久?11月中下旬已經去函金管會徵詢意見,須待本月底收到回函後才會決定延長期間。

許虞哲今日出席立法院財委會,對於顧立雄日前曾表示,希望台股當沖降稅措施能延長,並且比照公司債和金融債停徵證交稅的措施,時限延長至7年,財政部是否能接受?許虞哲回應,11月中下旬已經去函金管會,對當沖降稅是否要延長、延長多久、範圍是否擴大等問題徵詢意見,須待12月底金管會回函後才會決定。

他並強調,目前政策方向是一定會延長,不過,延長期限是否為七年,因公司債和當沖性質完全不同,且立委對當沖降稅也有不同意見,加上依據現在稅捐稽徵法或年底實施的納保法,租稅優惠必須有期限,不能過度,會等金管會回函後再好好評估。

MoneyDJ 新聞 2017-12-07 16:07:18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