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稅改方案 調高3大扣除額助全民共享減稅利益

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本次稅改方案是整體稅制優化的重大改革,透過合理調整投資所得者的稅負結構,並配合調高3大扣除額,減稅利益255億元由超過542萬綜所稅申報戶共享,使全民獲益。

該草案修正要點共有六大主軸,一是調高3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9萬元提高為11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18萬元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18萬元,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

二是調整綜所稅及營所稅稅率結構,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之級距,以利留才攬才及吸引投資;營所稅稅率由現行17%適度調高為20%,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減少公司藉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三是獨資合夥組織盈餘直接歸課個人綜所稅,無須計算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四是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降為5%,協助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應未來轉型升級。五是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以符國際稅制改革趨勢,另取消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其獲配股利或盈餘所含加徵10%稅額部分得半數抵繳其應扣繳稅額之規定。

六是訂定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即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之二擇一制度:(一)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當年度綜所稅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二)或得選擇就其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賴清德表示,本次稅改方案係參考國際稅改趨勢,擬具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調整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訂定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及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以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中小型及新創企業負擔,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所得稅制;並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MoneyDJ 新聞 2017-10-12 12:55:26 記者新聞中心 報導